任命:
王光华为贵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陈寿宇的贵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
张明权的贵阳市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
王智远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施辉法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吴永霞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田镇华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批准任命:
卢 勇为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袁 松为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 飒为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 静为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袁光辉为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谌黔蓉为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余 睿为贵阳市清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 伦为贵阳市修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真志为贵阳市息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德红为贵阳市开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