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至3月4日,省人大监察司法委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检察院及部分专家组成立法调研组,赴抚州、赣州、萍乡、吉安市及部分县(市、区)开展立法调研。省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徐南凯参加。
调研组与当地检察院、法院、水利、环保、自然资源、公安等相关部门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学者、律师代表、企业代表、群众代表召开座谈交流会10场,现场观摩公益诉讼听证会、庭审2场,实地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红色资源保护等案件整改现场以及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指挥中心等办案场所。
调研组对当地开展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结合调研情况,对进一步做好检察公益诉讼立法等工作提出要求,强调,要进一步提高站位,遵循立法规律,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持续推动检察公益诉讼的法治化、规范化;要聚焦重点问题做好立法前瞻性设计,将立法重点放在破解案件线索收集难、调查取证难、鉴定评估等费用落实难三大问题,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协作,举一反三,做好“后半篇”文章;要充分发挥地方立法优势,将检察公益诉讼实践中探索的成熟做法与成功经验,在研究论证基础上上升到法规制度层面。(省人大监察司法委郭雯莉、邹晖供稿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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