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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大运河、长城文化遗产保护

发布时间:2021-08-10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人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大运河、长城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政府职责、保护措施、建设管控、生态修复、保障机制等方面开展了立法调研。日前,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我市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情况专题报告。

  大运河天津段全长182.6公里,拥有河道、水工设施、古建筑、古遗址等丰富多样的遗产。报告指出,近两年来,我市深入挖掘大运河沿线各区的历史文化资源,做好相关规划编制工作,加强运河沿线文物保护,做好河道清淤和环境整治,积极挖掘运河文化内涵,推进大运河沿线文化遗产的展示利用。报告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坚持贯彻落实建设规划要求,坚持与时俱进、打造运河文化带,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抢救、发掘和保护,加强立法研究,夯实立法基础。

  天津境内发现的长城,均为明代修筑,集中分布在蓟州北部山区,虽然长度较短、规模较小,但其建筑类型丰富、防御体系完备。报告指出,近年来,我市科学统筹设计长城管理、保护、展示、宣传教育、参观游览与研究等各项措施。聘请15名长城保护员负责全域内长城各个段落的日常巡查,对部分长城点段进行了重点保护和维修,严厉打击破坏长城违法行为。报告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要落实政府责任,明确落实长城保护职责的主要内容及程序、标准,加大执法力度,规范长城的合理适度利用,引导社会公众依法、有序、科学参与长城保护。


原文链接:http://www.tjrd.gov.cn/lfjj/system/2020/12/14/0300187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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