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2年1月19日在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张轩
各位代表:
我受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伟大的中国共产党迎来百年华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正式宣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引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以史为鉴、开创未来;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掀开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全新篇章。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勠力同心、奋进作为,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
踏上新征程、担负新使命。一年来,在中共重庆市委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圆满完成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助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始终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央重要会议精神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首要内容,坚持以理论清醒保证政治坚定,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及时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结合起来,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落实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部署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明确提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主要工作,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市人大常委会全面、系统、深入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原原本本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及时印发学习贯彻通知,举办专题讲座,召开市人大制度研究会专题研讨会,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聚焦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吃透会议精神,找准人大工作切入点、着力点,科学谋划新一年工作。在学思践悟中,进一步坚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增强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政治自觉,将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做好今后工作的思路举措。
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作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层层落实。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人大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要立法、重要会议等,都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一年来,向市委请示报告97次。注重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研究把关法规草案,统筹谋划监督事项,及时听取市人大各专工委工作汇报,指导区县人大工作,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要求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开展“坚持党对人大工作全面领导,高质量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调研,全面掌握我市人大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为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依法担当作为,推动重大任务落地落实
紧紧围绕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部署安排,聚焦“十四五”规划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任务,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助力“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听取审议“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推进情况报告,定期对政府投资情况实施监督,扎实推进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等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建设对稳增长、优供给、扩内需的重要作用。对“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情况开展跟踪监督,推动政府及时编制完成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交通运输、科技创新等一批市级专项规划。听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情况报告,督促政府紧扣新发展理念,切实增强规划科学性、前瞻性、引领性。调研渝东南旅游产业发展情况,提出加强市级统筹协调,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区域优势互补,助推“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调研。推进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先后12人次到丰都县调研,指导栗子乡、三建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帮扶集团选派的43名驻乡驻村干部认真履职,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助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修订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在聚资源、壮主体、强技术、育人才、优环境等方面强化制度引领,健全激励机制和政策保障措施,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增强企业创新动力,为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法治保障。开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主体作用,促进科技成果更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听取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情况的报告,要求政府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夯实产业基础,激发创新动能,加快打造“科学之城、创新高地”。
助力长江流域绿色发展。认真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开展长江流域保护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落实中央关于长江十年禁渔重大决策,作出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划定禁捕区域,明确禁捕措施,规范垂钓行为,强化长江流域重庆段禁捕工作的法治支撑。听取审议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工作情况报告,督促政府坚持系统观念,加快制定配套文件,扎实开展生态修复,严格执法监督问责。听取审议水污染防治工作评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督促政府强化重点领域治理,加强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审查批准秀山自治县梅江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与农工党中央共同举办中国·重庆(武隆)绿色发展实践论坛。严格落实河长制,积极督导流域“管网无盲区”推进行动,梁滩河水质大为改观。
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为川渝人大协同立法的首项成果,已于去年7月在川渝两地同步施行。条例着眼推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聚焦解决川渝两地市场准入、涉企收费、扩大开放等共性问题,针对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对金融机构设置6项禁止行为;规定行政检查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要求审判机关优化流程、压缩时限,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探索流域协同立法,作出关于加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协同推进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川渝人大联动,分别听取审议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情况报告,督促政府不断增强协同合作、互利共赢的意识,着力破解规划审批、资金投入、要素保障等方面的体制机制障碍,拓展合作深度广度,加大优质文旅产品供给,不断提升巴蜀文化旅游影响力。分别听取审议高法院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川渝法院建立执行一体化机制,加强两地法院执行工作协作联动。组织川渝两地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联合开展专题调研,协同推进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重庆、四川代表团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联合提出加强长江上游航运能力建设的建议,呼吁国家加快启动三峡水运新通道建设,得到国家有关部委积极回应。
三、推进高质量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紧扣高质量立法新要求,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年审议通过法规案22件,涉及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31件。
加强经济发展领域立法。制定社会信用条例,对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应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认定适用作出规定,确立守信激励措施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制,加强信用主体权益保障,促进社会诚信程度提升,改善营商环境。制定标准化条例,细化标准制定的程序和要求,强化地方标准精细化管理,促进我市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修订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优化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管理,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行为,建立严重违法主体禁业制度,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促进道路运输业持续健康发展。贯彻实施民法典,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打包修改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等6件法规,废止罚款和没收财物管理条例等5件法规。
创新社会治理领域立法。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每年3月设立为文明行为促进月,从公共秩序、公共卫生、文明出行、文明用餐等方面,引导公民树立文明观念、养成文明行为,让文明成为城乡发展最温暖的底色。修订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优化评审程序,完善奖励措施,保障见义勇为人员权益,弘扬社会正气。制定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生活垃圾产生者、管理者等各方责任,建立各方共同参与的治理机制,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循环利用。制定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对警务辅助人员的职责权限、监督管理、职业保障等作出规范。
强化民生保障领域立法。贯彻党中央关于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修正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延长生育休假等作出规定。适应人民群众医疗健康需求,制定中医药条例,规范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管理,推动中药保护和利用,促进中医药人才培养,用法治保障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修订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明确土地承包权、经营权资格及转让程序,多措并举盘活撂荒地,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风险防范制度,更好保障土地承包权益。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范征收程序,完善价格评估,明确补偿内容,充分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注重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彻到地方立法各环节,法规草案的立项、起草、调研、审议、评估都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及社会各方意见。深化重大立法项目由人大和政府负责人担任双组长工作机制,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审查机制,试行有关专家深度参与立法工作制度,重要法规成立起草专班,丰富“小切口”立法等形式,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出台地方性法规要求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监督办法,推动我市地方性法规全面有效实施。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5个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参与26项立法,被采纳建议100余条。指导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申报成为全国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该联系点就噪声污染防治法等3部法律草案向全国人大报送修改建议150条,被采纳8条。
提请本次大会审议的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总结我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经验,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工作机制、运行规范。相信经过全体代表共同努力,一定能够顺利完成这项立法任务。
四、加大监督力度,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监督刚性和实效进一步增强。全年听取审议报告36项,开展执法检查7项、工作评议1项、专题询问1项。
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听取审议计划执行、预算执行等报告,审查批准市级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开展促进生产经营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等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监督,助力中小企业和困难行业纾困发展。加强全口径预算审查,对预算公开评审、预算执行实行全过程监管。优化预算联网监督机制,完善预算联网监督专报制度,定期对资金规模大、预算执行进度慢、年初预算与后期执行差异大的政府部门进行函询。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审计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对问题突出的责任部门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并对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和市委要求,听取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专项汇报,要求做实债券项目规划,加强项目储备,防范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督促政府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底数,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基础工作,治理、修复、利用好宝贵的自然资源。
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区县人大联动,对我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专项评议。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养殖业污染防控、农业循环发展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创新等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审议市政府工作情况报告,深入分析我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边评边改,要求政府坚持系统治理,强化人才技术支撑,统筹运用激励惩戒措施,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听取审议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情况报告,督促政府聚焦减污降碳、生态修复、风险防范,加大对违法占用自然岸线、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等突出问题的整改力度,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促进民生福祉改善。听取审议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情况报告,要求政府严格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加强分类指导,强化民办义务教育规范管理,确保义务教育更加公平、更有质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督促政府聚焦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网络沉迷和校园欺凌预防处置、留守儿童权益保护等社会关切问题,强化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等方面的责任,守护好未成年人成长的蓝天。听取审议消防工作情况报告,聚焦消防规划编制、消防通道设置、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养老机构和校园消防安全等开展专题询问,推动政府加强基层消防治理、设施装备配备、智慧消防建设,提升火灾抗御能力和消防救援水平,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开展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督促政府规范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办法实施情况调研,助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主任会议听取物业管理条例、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红十字会法实施办法等实施情况的汇报,推动法规有效实施。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督促政府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改善行政执法检查,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听取审议市监委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告,督促监察机关紧盯中央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情况,聚焦扶贫和乡村振兴开发项目建设情况履行监察职责,切实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听取审议市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检察机关完善案件信息交流、虚假诉讼案件处理等工作机制,优化细化监督方式,加强案件评查力度,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全年收到群众来信来访6059件次,对反映集中的问题,在相关立法、监督工作中予以回应。
深化备案审查工作。全年共收到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16件,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4件,督促制定机关修改、废止4件。听取审议2020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建立案例指导和通报制度,推动区县人大常委会全面实施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开展地方性法规配套规定全面清理,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行政处罚法修订等开展专项审查,督促有关方面制定、修改、废止规范性文件52件。优化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功能。注重数据公益性、内容完整性和使用便利性,基本完成全国人大确定的重庆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进一步夯实我市法治建设基础。
五、依法开展决定和任免,加强换届工作指导
围绕大局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行使任免权,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指导基层人大换届选举。
依法行使决定权任免权。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作出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作出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对监督的范围、重点、程序予以规范,强化人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与审计监督衔接,建立重大事项通报、报告制度,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听取审议“七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报告,作出“八五”普法决议,督促政府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作出关于同意重庆市与乍得恩贾梅纳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决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08人次。听取审议14名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有关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强化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和公仆意识。
依法指导区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新一轮区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市委部署,提前谋划、主动作为。及时修正选举法实施细则,作出关于区县乡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间、重新确定代表名额等事项的决定。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工作指导,开展工作培训,常委会领导带队赴各区县督导换届选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督促各区县人大严格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切实保障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切实保障选民的法定权利。全市共登记公示选民2707万名,有2321万名选民参加投票,选民登记率、参选率均高于上届。依法选举产生区县人大代表12134名、乡镇人大代表49853名;37个区县、784个乡镇召开了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六、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不断健全代表工作机制,持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形式,代表主体作用有效发挥。
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优势,把人民所思所盼融入人大工作。持续推进“两联一述”,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市代表272次,市代表联系群众2161次,102名市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邀请69名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聚焦助推乡村振兴、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未成年人保护等主题,赴区县开展主任接待日活动6次,收集意见建议109条,分别现场答复,或交有关部门办理。常态化开展代表进家进站履职,四级人大代表累计接待群众20360人次,收集社情民意4289条,代表之家(站、点)成为了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民意窗”“连心桥”。
高质量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市人大代表紧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提出议案14件、建议1268件。有关方面主动听取代表意见,认真研究办理,除4件闭会建议未到答复时限正在办理,其余议案建议已按时提请审议、答复代表,推动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市领导和市人大专门委员会重点督办关于智慧农业发展、解决新增线路公交驾驶员如厕难等建议31件,产生积极成效。深化代表建议办理“两次评价”制度,完善承诺事项认定和评价机制,对跨年度事项建立台账,持续跟踪督促。网上公开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及答复函1105件。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探索完善市代表分片区开展调研视察,聚焦提质发展现代服务业、生态环境保护、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等主题,各联系组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决策提供重要参考。试行市代表履职量化登记管理制度,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取得实效。为在渝全国人大代表履职提供服务保障,在渝全国人大代表深入调研视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情况,为重庆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重庆团代表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议案6件、建议213件,关于建设成渝综合性科学中心等建议已转为国家政策。
七、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加强人大自身建设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加强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努力打造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对标对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总要求,紧紧抓住“学讲看做”四个环节,广泛开展学习培训、主题宣讲、专题党课,积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围绕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建立重点实事明细台账,推动解决一批基层困难事、群众烦心事。发动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开展志愿服务,探索形成就近就便为民办实事的工作机制。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持续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精文减会,合理安排调研时间地点,努力为基层减负。自觉接受市委巡视,对反馈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扎实开展“以案四改”警示教育,支持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
不断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坚持把提高政治能力放在首位,组织引导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在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中涵养政治定力,提升政治素养。全面彻底干净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肃清邓恢林流毒影响。着眼提升履职专业水平,紧扣履职需要,举办大数据发展与应用、生活垃圾分类、碳达峰碳中和专题讲座。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全面掌握情况,切实做好调研成果转化,不断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合理安排常委会会议议题,完善会议组织形式,着力提高审议质量。
持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组织机关干部培训,开展人大讲坛,举办机关写作比赛。发挥人大制度研究会作用,开展17项决策咨询课题研究,注重向高校、科研院所等借力借智,不断将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研究引向深入。加强新闻宣传工作,讲好人大故事。加强人大信息化建设,强化大数据、智能化、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在人大工作中的运用。多措并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成功创建市级模范机关。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指导,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积极配合开展畜牧法、企业破产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公证法等执法检查,开展医疗保障法、教师法及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等调研,承办半年经济运行情况调研片区座谈会。认真研究反馈对家庭教育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等30部法律草案的修改建议。我市生活垃圾管理立法、备案审查工作、代表建议办理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国人大有关会议上作交流介绍,资源综合利用立法调研、民办义务教育监督、人事代表工作法规制度建设等工作经验得到全国人大肯定并刊载转发。
各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一年来取得的成绩,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心指导、中共重庆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部门担当履职的结果,也是“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新兴领域立法相对滞后,立法选题还不够精准,有些法规的特色还不鲜明;监督的方式和手段还未充分有效运用;联系代表和群众的广度深度还需拓展;自身建设与“四个机关”的目标定位还有差距。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加以改进。
今后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2年是令人期待的一年,我们将迎来党的二十大,迎来市第六次党代会。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部署安排,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努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升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水平,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为保持全市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贡献人大力量。
一、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高质量开展人大工作。学深悟透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把“两个确立”的政治成果切实转化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充分发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作用,不折不扣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持续深入抓好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围绕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部署安排谋划推进人大工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协同开展铁路安全管理立法;联动分别听取审议两省市政府关于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和川渝高竹新区发展建设情况报告,听取政府关于成渝中线高铁建设情况报告,开展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联合调研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推进情况;协同推进川渝能源保障一体化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立法调研、我市民族地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情况调研,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帮扶工作。
二、始终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历史使命,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在立法、监督等工作中的参与度,使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体现在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依法做好市人大代表、我市全国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有关工作,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立法计划、规划编制和监督议题收集过程中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及社会各方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凝聚共识。健全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深化拓展基层立法联系点功能作用,进一步增强地方立法的民主底色。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充分发挥代表之家(站、点)宣传引导、汇集民意作用,健全完善人大代表向有关国家机关反映民意、提出意见建议的反馈机制,保证人民群众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序行使国家权力。
三、始终把推进高质量立法作为重要支撑,筑牢改革发展稳定的法治根基。紧扣大局、着眼急需、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围绕发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制定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规定,推动我市红色资源的保护利用。聚焦社会普遍关注的城市养犬问题,制定养犬管理条例,明确养犬人权利义务和责任。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条例,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慈善条例,规范和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修订城市供水节水条例,强化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制定反间谍工作条例,推动维护国家安全。修正大足石刻保护条例,审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西沱国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继续审议数据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地名管理条例。开展专利促进与保护、文化产业促进、消防、养老服务等方面立法调研。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重要法规草案由市人大牵头起草。加强地方性法规释义工作。
四、始终把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作为关键举措,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交通强市建设、现代种业工作情况报告,加强重大经济政策执行、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监督,听取“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推进情况报告,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等情况报告,审查批准2021年市级决算,听取审议审计查出问题突出部门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监督,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开展招标投标条例执法检查,调研我市建设中西部国际交往中心、我市国家级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发展情况。紧扣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与区县人大上下联动听取审议政府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情况报告;开展环境保护法和环境保护条例、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保障条例执法检查,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环境保护、竞技体育发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情况报告;调研我市托育服务发展情况。围绕推进社会治理,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市高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市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报告。持续强化跟踪问效,听取审议部分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履职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对“一府一委两院”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开展跟踪督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质量,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推动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试点工作。围绕推动法规有效实施,开展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科学技术协会条例、民族自治县单行条例实施情况调研,主任会议听取河长制条例、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实施情况和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情况的汇报。
五、始终把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作为重要任务,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深化“两联一述”和主任接待日活动,规范代表分片区开展调研视察。贯彻“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和“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改进代表议案办理程序,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全面落实“两次评价”制度,听取审议代表建议办理、督办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换届后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变化较大的情况,大力开展新任市人大代表、区县和乡镇(街道)人大领导干部培训,丰富学习形式,优化培训内容,增强履职能力。严格落实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征求意见、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活动等制度,为代表充分履职创造条件。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开展“人大代表履职贡献奖”评选表彰。做好在渝全国人大代表服务保障工作。
六、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重要抓手,推进“四个机关”建设。自觉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提升人大机关服务保障水平,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代表议案工作条例,修正人事任免工作条例。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提升“智慧人大”建设水平。加大对区县人大工作的指导力度,夯实基层基础,增强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各位代表!潮平岸阔催人进,风起扬帆正当时。在新的赶考路上,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中共重庆市委坚强领导下,保持赶考的清醒和坚定,埋头苦干、勇毅前行,答好时代出卷人的新考题,接受人民阅卷人的检阅和评价,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编辑|朱苗 成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