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越率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一行,赴渝北区开展《重庆市数据条例(二审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数据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据介绍,2021年9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重庆市大数据发展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并报请市委常委会进行了研究。会后,经反复论证,将《重庆市大数据发展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为了《重庆市数据条例(二审征求意见稿)》。
此次调研的目的,旨在进一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数据条例草案,提升其科学性、可行性,使之做到满足需求、务实管用、助推发展。
调研的主要内容
关于数据管理体制的规定
特别是对市、区县(自治县)政府,有关数据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网信部门、国安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职责职权划分的意见建议。
关于数据安全的规定
特别是数据安全保护措施和相关保护机制的意见建议。
关于数据处理相关规则的规定
特别是对政务部门和公共服务组织收集数据,数据质量管控,数据校核,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开放等的意见建议。
关于数据市场的规定
特别是对数据要素市场培育以及数据交易范围、交易机构义务、数据交易模式的意见建议。
关于数字化发展应用的规定
特别是对数据要素化、要素数据化,数字社会、数字政府、数据发展保障的意见建议。
关于数据区域协同的规定
将川渝间、中新间在数据区域协同合作,两江新区、高新区数据发展实践的具体措施吸纳入条例草案的具体意见建议。
在当日的调研中,王越一行先后前往仙桃数据谷规划展览馆、立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地进行了实地调研,详细了解了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数字化发展应用、数据企业发展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了渝北区政府及区发改委、区教委、区大数据局等有关方面负责人,以及部分行业企业代表、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
“制定出台数据条例,旨在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要素的发展应用,发挥数据在促进经济发展、服务改善民生、完善社会治理等中的作用。”王越指出,此次调研是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实践之一,通过走访座谈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使制定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更加科学合理、务实管用有效。
王越强调,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对相关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归纳整理、分析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数据条例草案;要结合发展实际,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进一步对数据条例草案及其条款进行科学性的研究论证,提高其针对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对涉及条款规定的相关工作的研究,注重衔接同步,充分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
记者|廖灿勇
编辑|朱苗 成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