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张伯旭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配合本次会议审查和批准北京市2020年市级决算,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于6月16日至17日召开了第三十二次(扩大)会议,依法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2020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关于北京市2020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2020年市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提出了关于北京市2020年市级决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初步审查意见及财政部门反馈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已经印发市人大代表。7月7日至8日召开了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三十三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对2020年市级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现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0年市级决算情况总体是好的。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深入贯彻中央、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有效应对疫情严重冲击和外部复杂环境影响,紧扣“六稳”工作、“六保”任务,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紧抓财源建设和财政政策资金统筹,着力保重点、控成本、强绩效、促改革,为统筹推进首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为推动北京市“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了积极贡献。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市级决算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审计部门坚持以首都发展为统领,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持续推进审计监督全口径、全覆盖,对市级预算和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等依法开展审计,不断强化对支出预算和支出政策、成本绩效的审计监督,首次运用指标体系开展部门决算审计评价,加强对问题的综合分析和分类管理,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为做好市级决算审查提供了重要依据。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0年市级决算草案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出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主要有:财政紧平衡下的财源建设工作还需加力,存量税源存在流失风险,新的增收动力尚未形成;支出政策动态评估、调整、退出机制尚需完善,部分支出固化和碎片化现象依然存在;一些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不够科学,预算执行严肃性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专项转移支付政策统筹整合还不够、绩效不高,部分政府投资项目进展缓慢、成本管控还不到位;政府债务结构性风险仍需关注,个别区级财政保障压力较大等。
为深入贯彻中央、市委决策部署,进一步依法做好财政预决算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持续优化财源建设工作,增强财政收入可持续性
加强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和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我市财政收入变化趋势的客观研判,加快培育具有首都特征的财源体系。强化全市财源建设高效协同,发挥服务包工作机制对财源建设的有效支撑,稳住收入基本盘。聚焦产业布局优化,放大高精尖产业的集聚效应,壮大支柱税源。深入研究支持“两区”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等关键领域的财税政策和投入方式,创新业态,培育新型优质财源。严格依法征税,积极研究地方税体系建设,配合中央落实好各项税费制度改革。
二、强化财政资源统筹,不断优化支出结构
建立健全“四本预算”之间,预算资金与债务资金、政府投资之间,资金与资产之间的统筹机制,提升财政综合保障能力。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完善体现轻重缓急、有保有压的分配机制。健全支出政策的科学论证和统筹决策机制,建立支出政策库,强化政策对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作用。研究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化管理,清理优化过度保障的政策,坚决取消低效、无效的支出项目和政策。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完善多元化财政投入机制,严控竞争性领域财政投入。大力盘活存量资金资产资源,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三、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提升预决算管理水平
加强“十四五”规划与中期财政规划的衔接,做实预算滚动项目库,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深化“零基预算”管理,落实部门及所属基层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和科学性。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严格规范预算调剂行为,增强预算刚性约束。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体系,加快建立分行业、分地区、分类分档的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和动态调整机制。强化政府投资的预算属性,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口径、全周期、全过程管理。结合全国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深入推进预算、国资联网监督工作。严格依法实行预算公开,提高预算信息的透明度。
四、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坚持预算法定,全面贯彻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要求,制定好我市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稳步推进市区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整合清理优化专项转移支付政策,加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提高区级财政保障能力。持续深化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健全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好国有资本收益分类收缴制度,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做好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准备工作,加强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衔接。
五、管好用好政府债务资金,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落实好中办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依法严格规范债务管理。根据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年度举债融资规模,推进实施政府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实做细政府债务项目库,加强项目收益科学论证,避免债券资金闲置。强化对债务高风险警示区的监督指导,杜绝隐性债务增量,有序推进隐性债务化解。研究新出台的增加财政支出重大政策和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机制。落实好我市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促进国有金融机构持续健康经营。加强社保基金管理和运行监测,增强基金长期可持续性。督促指导部门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
六、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提高审计整改质量
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经济体检”和“治已病、防未病”作用,促进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的有效衔接、与人大监督的协同发力。不断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健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应用机制,实现审计整改标本兼治。进一步明确、压实整改的主体责任,强化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单位间的上下联动、横向协调,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完善审计结果公开和审计整改情况公告机制。加强对重大支出政策、重点支出项目和重大政府投资执行情况的跟踪审计和绩效审计。强化对审计查出问题的综合分析和分类管理,注重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方面揭示问题、提出建议。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三十三次(扩大)会议还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今年以来,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财政收入持续稳步增长,财政支出更加聚焦保障全市重点工作、重要任务和重大活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同时也应当清醒看到,财政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仍需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有很大提升空间,财政预算管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持续强化财源建设,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硬化预算约束,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首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效的财税政策支持和公共财政保障,高质量完成人代会批准的预算。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