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没想过老百姓还能在立法时‘提意见’。”
“当工作人员现场听大伙儿对敬老院的配套设施提建议并认真做记录时,就觉得我们的幸福生活更有盼头啦!”
……
提起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就敬老条例立法专程到基层调研的场景,桓台县新城镇的王克伟等人还是很激动,直呼“有些意外”。
广开渠道,倾听最接地气的声音
让立法承载更多民意,这是信念,更是行动。
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实现“沉浸式”参与。去年9月到10月,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就11个立法项目进展情况、相关立法重点难点问题等开展集中调研。5个调研组分赴区县,看项目、听进展、记诉求,让更多群众意愿以立法的方式得到展现。
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淄博市人大常委会5个调研组分别就敬老、规范养犬、婴幼儿养育等立法项目,下区县、听民声、察民情。从探索利用互联网加强立法与民众互动,到直接在田间地头、企业车间面对面沟通交流问需于民,一条条“原汁原味”的意见建议被吸纳进各项立法中,为高质量立法奠定坚实基础。
紧盯难点,法规更具力度温度
文明养犬是公众关注的焦点,也折射出一座城市的文明水平。
2019年底,养犬管理立法被正式列入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日程。为把这部法规制定好,2021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常委会全文公布征求公众意见,通过立法集中调研认真听取各级人大代表的意见;组织召开了犬类公益组织、养犬人士、非养犬人士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听证会,听取不同方面的意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再次进行协调整合,使立法反映多数市民的意见,并兼顾各方面利益。在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上,《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被表决通过,现已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有效破解多项扰民难题;《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为打击违法偷排和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每一部地方性法规都紧盯民生关键要事,直面群众关切。
立法效果,请人民群众来“评说”
2021年11月23日,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专题听取《关于对部分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开展评价工作的方案(草案)》汇报,研究具体落实意见;同月24日,召开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评价工作部署会,会议就做好《淄博市节约能源条例》等6件法规实施评价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在法规实施一个阶段之后,立法机关“回头看”,开展法规的实施后评价工作,这在淄博市还是第一次。
对此次法规实施评价工作,淄博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任会议组成人员任组长,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法律专家等成员组成的调研组,于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月下旬对6部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深入调研。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同时通过网络、淄博人大 APP 等平台广泛征求全市人大代表、社会各界意见,已于今年1月底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测评,并现场宣布测评结果。“开展立法后评估是提高立法质量、促进法规实施、扩大民众参与、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途径和方式,也是检验法规实施成效的重要手段。”淄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同志表示。
责编:王晶 丛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