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席茜)2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河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据悉,该《条例》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会议现场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新民介绍,省政府近年来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数字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加以确认和进一步推行。
引导和支持建设数字经济园区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实际,规划本行政区域的数字产业化发展,做强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条例》要求,推动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整合创新要素资源,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实施科技攻关,推动核心技术突破创新。《条例》要求,引导和支持建设数字经济园区,打造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
推进数字政府数字乡村建设
据介绍,为解决传统治理、监管模式无法满足数字经济发展新形势新要求问题,《条例》要求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和智慧社区建设,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促进数字技术在乡村产业发展等领域的综合应用,推进城市资源向乡村延伸,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数字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离不开系统性的促进和支持。《条例》要求,各级政府通过统筹财政资金、政府集中采购等途径,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关键技术研发等。加强数字经济领域人才培养,完善数字经济新业态的劳动保障体系,维护数字经济新业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鼓励数字经济企业打造精品参观路线、开放应用场景,夯实数字经济发展的社会基础。加强数字经济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规范数字经济发展。
编辑:谢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