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河北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2年1月19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晓东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河北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会前初审基础上,根据代表审议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1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人民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较好完成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京津冀协同发展深入推进,雄安新区加快建设,冬奥会筹办全面就绪;新动能加速壮大,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全省PM2.5平均浓度大幅下降,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有序有效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项民生工程和10件民生实事全部完成,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同时也要看到,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撑较弱、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乏力、部分领域消费和行业复苏减缓,营商环境有待改善、民生领域短板有待补齐等。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计划报告和2022年计划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紧扣“六个现代化河北”奋斗目标和“两翼两区三群六带”发展布局,充分考虑国内外发展环境和我省要素支撑条件,年度计划与“十四五”规划相衔接,主要目标和工作安排符合实际、积极可行。建议本次大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河北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河北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同时建议,在2022年计划执行中,要集中力量抓投资、上项目,用足用好中央政策,切实加强要素保障,深入挖掘消费潜力,强力推进乡村振兴,努力实现经济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要持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切实加大技改力度,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步伐。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着力帮助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精准化水平,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用情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高质量办好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实事,坚决兜住兜牢民生底线。要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方位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