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正式公布,全年共安排立法项目31件,其中年内提请审议项目16件,预备项目10件,调研项目5件。
从整体来看,2022年立法项目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全省工作大局,加强“小切口”立法,聚焦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态环保、民生保障、防范风险等多个重点领域,努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法治保障。
亮点一
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拟出台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聚焦改革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期盼,今年我省重点领域立法进程将加快。
解决我省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中需要加强及改进的短板弱项,亟须通过立法予以规范和促进。为此,拟安排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这将是我省乡村振兴领域首部地方性法规,是推进我省乡村振兴重大部署落地落实的急需项目。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条例将从法规制度层面总结实践经验,将我省行之有效的“三农”工作政策法治化,通过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法治乡村建设等方面规定,为乡村振兴提供制度保障。
亮点二
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制定全国港口污染防治首部地方性法规
省人大常委会将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立法修法,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经济发展领域,根据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将制定审批服务便利化条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城乡就业,进一步发挥好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拟修订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根据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推动京津冀人力资源市场协同发展的迫切需要,拟出台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在生态环保领域,补齐港口污染防治领域省级法规短板,努力推进港口群和沿海经济带建设,拟出台港口污染防治条例,这将是全国港口污染防治领域首部地方性法规。进一步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将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强化工业固废、农村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监督管理制度。
亮点三
加强民生保障,将出台反家庭暴力条例
面对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痛点”,省人大常委会将加快推进民生保障领域立法。
2004年7月,我省颁布了全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河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率先实现反家暴工作“有法可依”的重大突破。适应新时代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的需要,今年拟制定反家庭暴力条例,补充完善家庭暴力的预防、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内容,细化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救助途径、措施。
冬季供热是重要的民生工程。由于缺乏法律法规强制力作为保障,供热主管部门对供热企业日常监管存在“有责无权”现象,监管依据不足、力量单一,难以彻底解决群众面临的一些供热难题,亟须地方立法。为此,拟出台供热用热管理若干规定,建立完善清洁取暖、供热价格、延长供暖等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