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研究论证类项目。记者从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获悉,该委已提前介入相关立法工作,并将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推动相关工作。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有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议案。议案建议,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统筹规定集体经济组织的形式、运行模式,构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权属确认和分配机制,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标准等内容,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
目前,农业农村部正在牵头组织开展起草工作,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特征、法人属性、功能作用、内部运行机制等重点问题开展立法调研,并研究起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初稿。司法部建议农业农村部在起草过程中认真研究、吸收代表所提建议,进一步完善草案稿。(朱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