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获悉,该委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决策部署,已经着手开展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改工作。
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海洋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用最严格最严密的法律制度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尽快启动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改程序。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有多位代表提出关于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议案。议案提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已发生重要变化,建议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健全陆海统筹机制,完善入海排污口监管制度;加强海上溢油、危化品泄漏、赤潮等风险防控制度建设;建立海洋污染基线和生态环境本底调查制度、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标准规范体系和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完善海洋生态环境执法体制机制等。
据悉,环资委高度重视代表议案提出的意见建议,就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改工作多次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于2021年3月召开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改座谈会,听取生态环境部对落实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工作进展情况的介绍。2021年12月,召开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改工作启动会议,听取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改的意见和建议,安排部署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