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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苏州市土地登记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01-22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29日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2022年1月14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

  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废止《苏州市土地登记条例》《苏州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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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jsrd.gov.cn/zyfb/dffg1/202201/t20220117_5343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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