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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甲天的提请,于2022年1月21日任命:
戴磊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磊、付文文、冯艳楠(女)、任权(女)、刘福贵、苑荣玉、庞现亭、盛文(女)、董立强、谭玉洁(女)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文卿(女)、戚艳婷(女)为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免去:
唐驰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