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企党支部将“对号入座”参与重大问题决策
党建引领国企高质量发展,本市在全国率先做出一项创新探索。近日,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国资委党委联合印发《北京国有企业党支部(党总支)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工作指引(试行)》,对党支部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方式提出具体细化措施,便于不同类型党支部“对号入座”落实要求。
《指引》适用于国有独资、全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并具有实际控制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党支部,以及赋予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或具有实际支配权的非独立法人企业党支部。
“紧扣中央精神,同时体现国企特色。”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引》坚持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贯彻两个“一以贯之”要求,在落实党支部法定地位、明确党支部功能定位的同时,维护董事会、经理层对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权,不断形成党支部、董事会、经理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的公司治理机制。
针对党支部在功能定位上的不同,《指引》明确了党支部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主要包括集体研究把关和多种方式参与决策两种方式,体现了党支部的特点。具体看,按照党支部委员与董事会、经理层交叉任职情况不同,《指引》提出,交叉任职比例较高的,进行集体研究把关,并按照把关前、把关时、把关后细化了程序;交叉任职比例较低的,采取多种方式参与决策,包括对董事会决策提出意见建议,推荐党员职工董事、监事参与决策、监督,推荐党员职工代表参与民主管理。
《指引》还提出建立健全决策后评估机制和纠错改正制度,通过抽样调查、跟踪反馈、评估复查等方法,及时发现并纠正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中存在的问题,适时调整和完善决策。此外,《指引》明确,对中外合资企业采取稳妥慎重的原则,要结合外资股东和企业实际执行。(孙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