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月11日决定接受阎钢军辞去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阎钢军的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相应终止。
现予公告。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s://jxrd.jxnews.com.cn/system/2022/01/11/0195055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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