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研究处理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从报告中了解到,各区和市级有关部门明确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进一步深入推动条例各项规定在全市落地落实。
持续用力加强条例宣传,在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中对条例的宣传阐释和贯彻落实提出具体要求,并重点结合市民文明素质提升、法治环境提升和城市市容市貌提升工程等工作推动落实。市委网信办发挥网络媒体优势,将“文明天津”“诚信建设万里行”等纳入全市网上重大主题宣传议题设置。
抓好共享单车相关问题整改,市交通运输委协调市城市管理委加强对各区属地管理部门及运营企业的监督指导,进一步优化调整增设共享单车停放区,组织共享单车企业采集地理坐标并上传运营手机软件App,2021年底前推广精准停放“定点取还”模式;指导企业通过电子围栏、蓝牙嗅探等方式,加强用户骑行习惯引导,合理规范车辆停放。
在“中元节”等关键节点开展联合治理,通过日间常规检查与夜间突击检查结合、举报点位与重点点位结合、宣传与管控结合,营造平安、健康、绿色的祭奠环境。市民政局完善“一站式殡仪服务”项目和标准多样化工作,有针对性提高社会服务水平。
此外,还切实抓好私搭乱建、社区毁绿占绿、不文明饲养宠物等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