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增设育儿假和独生子女护理假;审议制定《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广泛认同的道德要求转化为法规条款……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在即,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总结过去一年的立法工作,交出了一份优秀成绩单。据悉,自2021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聚焦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民生领域推进立法工作,共制定法规、法规性决定17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决定52件。
聚焦新兴领域 以立法引领增进民生福祉
立法权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能。“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共制定法规、法规性决定17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决定52件。”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陈永康总结,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呈现出领域广、数量多、节奏快、要求高、立法形式多样等特点。
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广东人大结合实际,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去年9月1日实施的《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就是广东加强新兴领域立法的一项重要成果。作为数字经济大省,广东在国家层面立法尚不成熟的背景下,先行先试数字经济立法,大胆探索实践,以地方促进型立法的形式,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并为国家立法提供可借鉴经验。
民生领域也是立法的重点。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以立法引领增进民生福祉,制定、修改了公共卫生领域、民生和社会领域的多部法律。其中,《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等方面进行修改,增设独生子女假、育儿假等人性化规定。此外,《广东省平安建设条例》《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修改,也都与百姓工作生活密切相关。
在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立法方面,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广东省中医医药条例》,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应急中的作用,加强中药材质量监管,促进中药产业发展和中西医融合发展。此外,还修改了《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完善优化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人畜共患病联防联控、动物检疫和调运管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强化动物防疫制度刚性。
关注重点领域 助推“双区”和合作区建设
一年多来,广东人大立法工作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衔接,以法治力量助推“双区”建设和两个合作区建设。
陈永康介绍,省人大常委会支持深圳、珠海、汕头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成立了工作专班,主动对接协调,支持深圳、珠海等市梳理需要授权和需要调整适用法律的事项清单,2021年指导经济特区立法共36件,其中,深圳17件、珠海10件、汕头9件。
省人大常委会支持深圳推进前海合作区深化改革开放立法的有关问题,支持深圳研究制定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关管理体制的决定,为横琴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的组建、运行以及法律地位,提供及时必要的法律依据。
此外,本月16日即将举行的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听取并审议《广东省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草案修改稿)》等法规。该条例出台后,也将为知识城打造成为知识创造新高地、国际人才自由港、湾区创新策源地、开放合作示范区提供法律支撑。
加强备案审查 督促纠正12件“问题文件”
备案审查也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监督法等规定,广东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对“一府一委两院”和下一级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等进行备案审查。
过去一年,广东各级人大共备案规范性文件178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报备地方性文件106件;共办理19件公民和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对存在合法性等问题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查研究意见共12件,督促制定机关予以纠正。在2021年12月,省人大常委会还首次向社会集中公布18例备案审查案例,为市县人大“怎么审”提供审查标准和尺度指导。
在强化设区的市法规审查指导方面,省人大常委会以合法性为审查标准,过去一年共审查、指导设区的市法规及有关事项的决定65件,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有52件。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广东人大区域协同立法首结硕果,支持汕头、潮州、揭阳开展跨区域潮剧保护协同立法,以加强对潮剧的保护和传承。“我们及时了解各市的年度立法计划安排,指导有相同立法需求的市积极开展区域协同立法。”陈永康介绍,省人大常委会还推进广佛两市签订加强两市协同立法合作协议,指导广佛轨道交通协同立法。(记者 侯梦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