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要求,1月13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在渝全国人大代表,集中研读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草案)》(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全国人大代表沈金强等25名在渝全国人大代表参加研读讨论会。
研读讨论会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元春主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负责人参加研读讨论会。
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在部署组织全国人大代表研读讨论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集中学习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关于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的几个主要问题介绍,代表们围绕草案并结合履职情况进行了讨论发言。
据悉,地方组织法是关于地方人大、地方政府的组织和工作制度的基本法律,是地方政权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制度保障,是宪法有关规定的立法实施。现行地方组织法于1979年7月,经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此后,地方组织法作了五次修改,是修改次数最多的法律之一。
代表们表示,在全国人代会召开前组织人大代表研读讨论,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实践,将深刻领会、正确理解地方组织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准确理解修正草案的具体内容,为依法履职作好充分准备。
据悉,代表们还对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整理汇总代表意见,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反馈报送。(记者 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