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2021年12月30日,江苏省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同意了《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2022年除继续审议6件跨年度项目外,省人大常委会拟安排正式立法项目20件,预备项目20件,调研项目23件,为经济社会发展改革提供法律制度保障,为民生幸福进一步夯实法律基础。
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员严冬介绍,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主要将围绕4个方面制定。
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将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促进科技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推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修改招标投标条例,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市场秩序;制定对台经济文化交流促进条例,修改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促进我省与台湾地区以及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合作与交流;修改水库管理条例,加强水库管理与保护。
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将修改养老服务条例,促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制定医疗保障条例,推进健康江苏建设;制定基层卫生条例,提高基层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水平;制定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推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制定集体协商条例,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将制定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贯彻长江保护法,更好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制定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修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创造更加清洁、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
在创新社会治理方面。将修改安全生产条例、消防条例,筑牢安全防线,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保障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哲学社会科学促进条例,推动新时代江苏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
此外,江苏还将集中修改实施母婴保健法办法等法规,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在我省全面有效实施;集中修改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等法规,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监察法、地方组织法等法律的新规定,进一步健全人大工作制度,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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