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人大调研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8-10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批准2016年1月23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在德黑兰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104/6bfa3e3c83ac42eaa840057140a34c9e.shtml

上一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成立平方公里阵列天文台公约》的决定 下一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