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人大调研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立法工作 > 正文

建立全市统一数据库平台 开封拟为优化营商环境立法

发布时间:2022-01-06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人大网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李恒)作为中原城市群核心区的中心城市和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三大片区之一,开封在优化营商环境、减轻市场主体生存压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方面都有哪些举措?12月27日,《开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查批准。

  制度创新 让市场主体免去后顾之忧

  开封在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前提下,将对制度创新的要求细化到了新的高度——三十八个条款中,有十六条涉及制度创新。

  如条例草案第三条指出,“市、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十条则提出,政府应在财政扶持、费用减免、金融支持、公共服务等方面制定专项政策,并在本级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十一条又紧随其后地提出,政府应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建立信贷风险补偿和奖励机制。之后的第十三条继续要求政府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建立科技金融信贷风险补偿机制。这一揽子创新和微创新机制,有效回应了市场主体期盼,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坚强后盾。

  此外,条例草案还要求行政审批机关应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部分涉及企业的高频审批事项推行无人干预自动审批,企业可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申请注销。政府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部门还要组织实施覆盖政务服务事项、被评价对象和服务渠道的“好差评”制度,各级政府应建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市场主体交往的负面清单制度,为政商交往提供了行为规范。

  无须讳言,企业的发展不总是一帆风顺的,条例草案中也不乏涉及市场主体救助、破产管理人履职保障等制度创新要求,可以说是细化到市场主体由生到死的方方面面。

  服务集成化 平台清单数据库全市统一

  今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赵素萍带队到开封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执法检查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专题调研时指出,要切实履行政府职责,强化责任担当,种好管好自己的“责任田”,高质量推进各项措施规定落地落实,以高效履职、精诚服务支持保障各类合法经营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如何管好开封的优化营商环境“责任田”,让各项措施规定落地落实?条例草案提出,要建立全市统一的机制、制度、平台、清单和数据库,包括分类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和统一交易平台,涉企许可事项统一纳入“证照分离”改革,全市统一的政务数据信息管理平台,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惠企政策统一服务平台,统一的市场主体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咨询和投诉受理平台等。

  

  编辑:谭敏


原文链接:https://www.henanrd.gov.cn/2021/12-27/13669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 增加对机动车“炸街”等管控 广场舞应遵守规定 下一篇: 打造“中原港城” 周口拟为港口航道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