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几天,我们就将迎来“八一”建军节。在这个神圣的节日里,让我们再次把目光投向这些最可爱的人,向他们致以深情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他们从南昌的硝烟中走来,在党的领导下披荆斩棘、一往无前,付出巨大牺牲,取得一个又一个辉煌胜利,为党和人民建立了伟大的历史功勋。战争年代,他们冲锋陷阵、流血捐躯,铸就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钢铁雄狮,“三个不相信”的英雄宣言震天动地;和平时期,他们逆行而上、无私奉献,筑起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捍卫国家民族尊严的钢铁长城,“人民子弟兵”的为民初心坚韧如磐。
提起他们,我们想到的总是威武挺拔的英姿,实际上他们也和我们一样,有家长里短、儿女情长。但对军人而言,军装就是他们的“军令状”,军装就代表着责任和使命,军装就意味着奉献和牺牲。因为“中国军人”这个共同的名字,他们才坚强无畏百炼成钢。从千里冰封的北国边疆,到赤日炎炎的南海哨岗;从长空砺剑决胜苍穹,到碧海波涛迈向深蓝……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军人的身影。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为自由开道者,不可令其困厄于荆棘。”他们守护我们的家园,我们就要用法律给他们以特别的关爱!党的十八大以来,国防军事立法取得重要进展,尤其近年来,在习近平强军思想指引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国防军事立法放在突出位置,制定了退役军人保障法、海警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国防交通法,修改了国防法、武装警察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国防教育法等,这些法律都是为军人“量身定制”的,都是送给军人的“大礼包”,都装满了对军人的深沉爱意。
作为我国国防和军队建设领域的基本法、“龙头法”,国防法的修订牵动着无数军人和普通百姓的心。其中,对军人权益保障的表述,从“尊重”到“尊崇”,从“保护”到“保障”,从“合法权益”到“地位和合法权益”,看似寥寥几字之差,却字字千金,背后是广大军人权益保障范围和内容的拓展及社会地位的提升,为军人安心献身国防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制度依靠,不让他们流血流汗又流泪。
保障军人地位和权益,是我们党领导军队建设的重要经验,是人民军队成长壮大、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证。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首次通过立法明确规定军人地位,保障担负特殊使命、履行特殊义务、受到特殊约束、作出特殊牺牲奉献的军人能享有与之相匹配的崇高地位和特定权益,让他们挺直腰板,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这部法律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献给军人最厚实的节日礼物,也是以法律向军人作出的深情告白。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今年1月起施行的退役军人保障法,将目光聚焦脱下军装的退役军人,积极回应广大部队官兵和退役军人的所思所盼,让他们既能全身心建功立业、保家卫国,也能在退役后顺利走向新的人生舞台,帮助他们退役不退志、退伍不褪色,解除了军人离开军营回归社会的后顾之忧。
在军人中,他们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就在我们身边,他们的存在带给我们安全感。武警部队诞生于人民军队的摇篮,传承着红军的血脉,是党领导的人民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卫人民美好生活的重大职责。我们叫不上他们的名字,却总能看到他们无处不在的身影,是他们的默默守候,换来了我们的岁月静好。新时代、新体制、新任务,建设强大的现代化武警部队,呼唤坚强的法治保障。新修订的人民武装警察法固化改革成果,拓展了武警部队的使命任务,在对武警官兵提出更高要求的同时,也为他们守牢底线,让他们在执行任务时更有底气。
同样在几天后即将生效的,还有一部军事设施保护法。军事设施反映我们的国防实力,是部队能打仗打胜仗的基础支撑。随着国家安全和发展的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军事设施保护也急需与时俱进。
今年8月,兵役法修订草案也将提请二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离不开强大的军队保驾护航,这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兵役法此番大修,必会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将激励更多的热血青年积极投身国防和军队建设。
荣誉是军人的第二生命,他们为荣誉而生,甚至为荣誉而死。一部人民军队的历史,就是无数先辈崇尚荣誉创造荣誉的历史。捍卫军人的荣誉和名誉,对侵害抹黑英烈的行为坚决说“不”,是英雄烈士保护法明确的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军人是祖国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是民族的脊梁。他们将困难和危险留给自己,为我们带来和平、安宁与幸福。对他们的铭记和尊崇,不应只停留在节日里、停留在口号里,更要体现在有关法律条文的实施落地中。随着国防军事立法不断完善,我们已为军人打造出坚固而温暖的法律之盾。让我们以法之名,守护这些最可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