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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把握“四个相统一” 中国民主展现独特优势

发布时间:2021-12-25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人大网

  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中国的民主是人民民主,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民主的本质和核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对中国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并大力推进,民主价值和理念进一步转化为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和具体现实的民主实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

  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相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关键在于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都要注重,两者相辅相成。过程民主体现民主的程序、流程,成果民主体现民主的成效。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人民主体地位,构建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环节的制度体系,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提供制度基础。从成果上看,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管用,其制度运行推动了国家和社会发展,真正把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落到实处。

  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相统一。民主政治离不开程序民主,但有程序民主不等于有实质民主。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八个能否”标准。这些标准体现着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相统一的要求。20世纪以来,一些国家的民主实践出现了偏差,有的国家因此停滞不前,有的国家陷入动荡。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相分离,只注重民主的程序,而没有从实质上回应人民需要。全过程人民民主将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有机结合,以程序民主促进实质民主,以实质民主保障程序民主,实现了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增进团结、凝心聚力的目标。

  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相统一。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都是实现民主政治的形式。不同国家由于现实国情、历史文化传统不同,采用不同民主政治实现形式。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相统一,不论在宏观层面、中观层面,还是在微观层面,都有丰富的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实践。比如,我国按照普遍、平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以及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原则,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支持下,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有效防止了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

  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紧密结合在一起,使得党、国家和人民成为目标相同、利益一致、相互交融、同心同向的整体,形成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有效促进了社会生产力发展,促进了现代化建设事业,促进了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在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在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在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作者孟天广 为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副院长)

  编辑:谭敏


原文链接:https://www.henanrd.gov.cn/2021/12-24/1365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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