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重点产业园区招商引资工作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强调广西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并提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系列重点任务,为广西在高质量发展轨道上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指明了方向。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促进我区重点产业园区加快产业链优化升级,培育壮大产业集群,推动重点产业园区成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载体及主要引擎,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和专题调研工作计划的安排,今年9-11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以杨静华副主任为组长的专题调研组,对我区重点产业园区招商引资工作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采取座谈交流、实地调研等方式,听取自治区人民政府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等8个部门情况汇报,先后在柳州、防城港、玉林等地调研,并赴湖北、江苏、安徽、湖南省学习考察。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成效
我区共有重点产业园区118个,其中,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的国家级园区15个,自治区级园区50个,自治区A类工业园区40个,自治区B类工业园区13个。近年来,我区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依托“一湾相挽十一国、良性互动东中西”的独特区位优势,加快推动重点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建设发展,园区的产业结构优化不断取得新进展、龙头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呈现新成效、产业集群发展形成新格局。尤其在“十三五”期间,我区深入开展招大引强,实施龙头企业培育计划、开展关键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行动、建立自治区领导领衔推进重点产业集群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了10大千亿元产业及高端金属新材料、电子信息、石化化工、轻工食品4个千亿级产业集群。2020年,全区园区拥有企业约8.42万家,其中工业企业1.68万家,全区90%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园区;实现全部工业总产值1.57万亿元,其中,园区规上工业总产值达到1.22万亿元,占全区规上工业总产值的67%;全区超百亿元园区达到47个,其中千亿元园区2个,五百亿园区2个,成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二、主要措施
各级各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着力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推动我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不断加快,新动能快速成长,新业态蓬勃发展,经济高质量发展根基得到夯实。
(一)强化顶层设计,增强园区高质量发展保障力。我区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做好亲商安商工作的意见》《关于切实加强我区利用外资工作的通知》《广西招商引资激励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投资促进推广工作前期经费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广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促进广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广西重点园区建设“115”工程推进方案(2021-2023年)》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编制《广西开发区转型升级发展“十四五”规划》,绘制广西工业树产业林布局全景图,为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加快科技创新步伐,优化园区产业布局,打造产业集群等提供了政策保障。2021年7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条例》,为我区抓好招商引资工作,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
(二)注重延链补链强链,增强园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各地各部门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精准招商,全力推动园区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稳步提升、产业集聚发展,初步形成“龙头带动、区带支撑、特色鲜明、协调发展”的产业发展新格局。2021年,自治区实施“行企助力转型升级”行动,设立14个重点产业招商工作专班,由相关区直单位牵头,精准对接一批重点行企,加快延链补链强链,助力产业集聚发展。如自治区发改委积极推进广西钦州石化产业园、北海铁山港(临海)工业区石化产业园招商引资工作,不断促进石化产业集聚发展;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精品碳酸钙等四个“行企入桂”招商工作专班,围绕纺织丝绸、大健康和文旅等产业,全力推动产业链招商工作取得新成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还积极推动园区合作共建工作,加快推进中马(钦州)产业园、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贺州)、“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广西·玉林)、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西园)等一批合作示范园区建设,在园区基础设施、政府专项债券等方面给予支持,进一步促进产业在广西落地集聚。
(三)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园区高质量发展承载力。自治区不断加大专项资金投入、为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提供支持,园区开发区内基础设施能力持续提升,路网、水网、能源网、通信网通达度显著提高,基本实现网络光纤到企、到户,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率达90%以上。自治区每年统筹整合资金 400 亿元用于支持工业振兴,其中每年安排一般公共预算 100 亿元、新增政府专项债券 300亿元,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企业贷款贴息、重大工业项目建设、企业技术改造、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发展扶持、企业上台阶和市场开拓扶持、股权投资、融资担保、企业贡献奖励和考核奖励等,有力的促进了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
(四)推动招商方式创新,增强园区高质量发展驱动力。加强与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国内外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组织等沟通对接,在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以及北京、上海、深圳、香港、澳门等地加速构建我区全球化招商引资网络,深入开展委托招商和以商引商。截至目前,共聘请投资促进顾问7名、设立投资促进代表处27个,有效拓展招商引资途径。疫情期间率先推动出台全国首个省级层面的“不见面”招商方案,创新开展“云洽谈”“云签约”“云推介”,创新成立“在线服务专班”。2021年,自治区深入开展“三企入桂项目落实、行企助力专项升级”行动,积极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瞄准“三类500强”企业、行业领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等重点企业,坚持招新引高、招大引强,精准引进一批重大项目。瑞声科技千亿高端电子信息产业园、玉林70万吨锂电新能源材料产业基地、北海玖龙纸业林浆纸一体化、钦州港创智睿智能终端产业园等重大项目陆续开工建设或加快前期工作。
(五)聚焦营商环境优化,增强园区高质量发展竞争力。自治区先后出台《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工作方案》《2021年广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等系列文件,大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目前,全区政务服务统一网上平台办理基本实现“一网通办”“一事通办”,企业开办时间由22.9天压缩至0.5天,缴纳税费平均时间由178小时压缩至97.5小时,多项重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达到全国一流水平。各地也出台务实举措,打造招商引资新优势。柳州、防城港市积极推行“承诺审批”,通过“最多跑一次”“容缺受理”“多评合一”“网上办事”等措施,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玉林市建立个性服务、专员服务、上门服务等特色服务模式,为产业招商提供全程服务,努力营造良好投资环境。
三、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区园区招商引资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工作取得了
一定成绩,但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相比,还有短板弱项,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需要引起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重视并着力解决。
(一)园区管理体制机制仍不够健全。一是行政审批权、财政权等权限缺失。园区的项目立项规划、生产经营、土地储备、环境执法检查等审批管理权限属于当地政府,园区无法自行直接审批办理,没有真正实现“办事不出园”;部分园区产生的税收全数上缴至上级部门,制约了园区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完善。据统计,我区118个园区中有90个园区无独立审批权限,91个园区无政务服务中心,93个园区无独立财政权。二是市场化运作程度较低。当前大部分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招商引资和社会管理等方面工作基本是由管委会主导推动,园区所设立的开发建设平台公司基本上采取国有注资方式,债务风险高,运营机制不灵活,自我发展能力不强。招商引资及管理服务等工作机制企业化、市场化水平不够。三是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滞后。我区大多数园区对人事薪酬改革有顾虑,自主创新、主动改革主动性不够。园区现有工作人员数量不足,专业人员缺乏,影响园区发展活力。如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管理力量薄弱,除凭祥边境经济合作区外,其余的边境经济合作区基本上没有专职建设队伍。四是绩效考核机制不够完善。一些地方明确将内外资、引进产业类项目、招财引税等任务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主要目标,但是在操作上较为模糊,对园区按照产业发展规划招引项目,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方面没能产生有效的正向引导作用。一些园区为了完成年度绩效考评任务,存在贪大求全、盲目引进现象,产业发展出现偏离重点、不良竞争等问题。
(二)园区产业规划不够科学、产业集聚发展水平较低。一是产业规划有欠缺,规划执行刚性不足。全区园区产业规划建设没能做到全局统筹、错位发展、整体推进。一些园区虽然有规划,但是对基础设施建设缺乏前瞻规划、系统推进,导致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一些园区对自身的发展定位比较模糊,主导产业种类太多,范围太广,缺乏突出的产业优势,不利于资源的集中配置;一些园区规划受多种因素影响不断调整,随意性大,缺乏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刚性约束。二是园区发展同质化现象比较突出。我区重点培育的10个千亿元园区中,有5个以金属材料为主导产业;84个县域园区中,有34个以林木产品加工为主导产业,25个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导产业,各园区之间协同不足,配套关联度低,园区之间低水平竞争现象比较严重。三是产业集聚发展水平不高。我区园区产业基础总体较为薄弱:各类园区规模以上企业数量少,缺乏带动性强、辐射作用大的龙头企业;园区产业大多以劳动密集型和中低层次为主的传统加工型产业为主,普遍存在层次低、产业结构不优等问题;园区内企业之间关联度不强,产业链条较短、产业聚集度不高,千亿元级产业集群少。如钦州港经开区部分产业有龙头无下游,绿色化工已引进中石油、华谊、恒逸等龙头项目,但下游产业基本处于空白,产业集群尚未形成。据统计,2020年末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在全国排名较为落后,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也普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中马产业园、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排名居于被约谈的最后20位。四是创新能力不足。我区开发区企业创新能力弱,设有研发机构的规上企业不足4%,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效能不高,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现象突出。园区对企业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的支持力度不够。
(三)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要素保障不到位,投资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我区园区建设资金主要依靠财政投入,资金投入无法满足建设发展的需要,造成一些园区配套路网、供水、供电、供气、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较为滞后。同时大部分园区产城融合度不高,园区内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等服务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如玉林市大部分园区路网不够完善,断头路比较多,医院、学校、商住小区等配套设施项目建设进度偏慢。二是生产要素保障不足,土地指标紧缺及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较低之间的矛盾尤为突出。园区企业发展普遍面临土地指标紧缺、资金筹措困难、用电紧张、人力资源紧缺等生产要素问题的制约,其中用地难的问题尤为突出,如北海市经开区核心区规划用地存量严重不足,制约了新项目的引进及落地建设等。但是与用地难问题相矛盾的是,我区园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偏低。根据2019年全国开发区集约利用评价成果,我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开发区工业用地投入强度为5914.76万元/公顷、工业用地地均税收为288.90万元/公顷,分别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5.83%、42.55%,为西部地区平均水平的74.45%、74.46%。三是资源环境约束突显。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国家能耗双控指标对园区发展的约束进一步收紧。国家下达我区“十四五”期间能耗强度下降目标为13.5%;能耗增量比“十三五”减少了670万吨标准煤。但是2021年上半年全区能耗强度及能耗消费量不降反升,为此我区有8个设区市被暂停2021年“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四是营商“软环境”有待加强。一些园区的政务大厅授权不充分、运行不规范,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执行还不够到位,审批效率不高。个别园区新官不理旧账、不按协议要求履行承诺事项,一些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覆盖面较窄、兑现困难及延续性没有保障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四)园区招商引资工作水平有待提高。一是招商队伍配备不足、专业化程度低。一些园区没有根据发展需要专门设置招商部门,配齐招商人员,现有的一些招商人员往往身兼数职,招商效果并不理想。一些园区设置了招商岗位,但是招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项目的鉴别能力不足、政策把握能力不强、产业发展研究不够,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普遍存在“捡到篮子就是菜”的问题。二是招商方式较单一,市场化招商引资方式有待突破。各园区在探索实施市场化招商方式上思想还不够解放、措施不够创新:首先是招商引资工作未能充分运用中介招商等市场化手段。我区大部分园区主要依靠行政力量招商,但是驻点招商、推介会招商等一些方式未能发挥预期的作用;一些地方虽然使用了市场化方式招商,但是对招商中介机构缺乏规范管理,没有建立稳定有效的酬金制度和激励机制,一些中介机构的积极性不高,存在提供服务类型单一、成功签约落地少等问题,市场化运作水平还不高。其次是引智招商、投资基金招商、产业链金融招商仍是招商引资工作的短板。各类园区高层次人才引进难、留住难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研究中心、研究院等创新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缺乏经费保障,人才引进工作对产业招商推动和服务能力不足;各地未能按照市场化方式设立和引进各产业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支持产业项目投资;我区与国内外投资银行、基金公司等机构合作不够,未能通过引进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政策吸引高质量产业招商项目。
四、意见和建议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的目标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推动我区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推进全产业链优化升级,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加快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步伐,做大做强做优产业集群,不断增强经济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
(一)聚焦制度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园区管理模式及工作机制。一是创新市场化管理模式、扩大园区自主权。在园区推广政府推动、企业运营、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管理运营模式,积极推动将园区的建设、运营、管理和服务以市场化方式委托给专业机构。加快推进园区现有平台公司转型,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产业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交通运输等项目建设和运营,在现有的园区中投资、开发和运营特色明显的专业化产业园。进一步扩大园区自主权,赋予园区更多审批权限,重点推进用地审批、项目核准、金融等方面改革,实现“园区事园区办”。二是优化机构职能及人事管理方式。鼓励园区根据产业集聚发展需要,调整内设机构、职能及人员等,为招商等重要岗位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提升招商引资及管理服务等工作水平。支持园区优化人事管理方式,借鉴安徽省经验,鼓励园区对招商等重要岗位实行身份留档、全员聘任、按岗定薪的人事管理制度,实行兼职兼薪、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方式,建立与岗位和业绩相关的薪酬激励机制。三是不断健全绩效考评制度。要将重点产业园区招商引资工作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情况纳入经济高质量发展绩效考评内容,由自治区商务、工信、科技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制定考评目标,建立完善科学的统计、评估制度。要突出强化产业发展规划实施、主导产业发展方面绩效考评的导向作用、强调规划的刚性,设置科学系统的评分标准,不断促进产业发展规划的有效实施及产业集聚发展。四是鼓励财政金融体制创新。鼓励各地完善园区财政管理体制,提高园区收入分享比例。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建立独立财政、设立市场化的科技创新发展资金及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参与园区项目建设,完善“产业基金+银行信贷”“风险补偿+银行信贷”等多种银行及园区合作新模式。五是组织召开园区发展大会。在自治区层面每年召开一次园区发展大会,出台相关文件,鼓励园区争创国家级园区,并对获得国家级园区称号或绩效考评成绩优秀的园区给予相应的激励。同时加大对园区发展的宣传力度,以树立先进典型,推广成功经验等。
(二)聚焦规划编制及实施,加快提升园区产业集聚化高端化绿色化发展水平。一是科学编制产业园区发展规划。要着力强化科学规划引领,自治区、设区的市及产业园区层面要立足实际,加快编制各有侧重点的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引导园区优化布局、分工协作、差异发展、整体提升,加快构建科学合理的产业集群及产业链空间布局体系,最大限度避免各地区间、各园区间的无序、同质化竞争。园区要围绕园区总体规划,绘制产业链招商图谱,促进产业项目根据图谱进行集聚布局。自治区层面要建立产业规划编制及实施情况的督查制度,切实增强规划实施的约束力。二是壮大园区主导产业,积极培育产业集群。明确园区产业强链目标方向,引进龙头企业、关键性企业和总部经济企业,壮大园区主导产业,积极培育产业集群,推动产业集群形成龙头引领、上下游产业配套、产业链完善的产业集聚区。借鉴湖南省经验,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创建工作,对列入范围的产业集群及龙头企业,在专项资金、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三是提升园区产业高端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新一代数字信息技术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推动产业链向高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鼓励园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等试点经验,率先将国家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到位。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搭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开展创业孵化、技术评估、产权交易、成果转化和投融资等服务,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四是加快园区产业绿色化发展。鼓励园区循环化改造和绿色生态园区创建,加快完善园区环保基础设施,鼓励开展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园区现有企业实施清洁能源生产改造,探索核心关键技术,创新工艺,积极利用余热余压资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五是支持区域合作共建。立足独特区位优势,抢抓用好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中国和东盟互为第一大贸易伙伴、《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加快生效实施等重大机遇,深化园区合作共建,推动通道沿线省份在桂建设“飞地园区”,加快构建跨区域跨境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建立跨区域合作机制,在保障“飞入地”污染物排放总量和能源消耗总量控制目标的前提下,明确经济总量统计、税收等利益分配和生态环境指标分担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三)聚焦基础设施及要素保障,持续优化园区投资环境。一是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园区要整合各类资金,加强园区外部交通和内部路网、能源、信息、物流、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促进园区产城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引进社会资本,集中建设教育、医疗、文化娱乐等生活配套设施,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二是强化土地资源保障。各地政府应当围绕产业链提升和产业集群打造,通过创新产业用地分类、鼓励土地混合使用、实行用地弹性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地等工业用地供应方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满足园区的主导产业项目用地需求。加强园区存量工业用地盘活利用,深入推行工业标准地改革,完善园区周转用地管理制度,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能。三是建立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体系。建议借鉴江苏、湖南省经验,在自治区层面及时出台产业园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考核办法,强调建立园区工业用地亩均税收、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率等为主要指标的亩均效益考核评价体系,切实提高园区工业用地及能耗、环保指标的使用效能。并依据考核评价结果,对园区及企业实施分档激励和重要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进一步强化约束和倒逼机制,实行优胜劣汰、动态管理。四是支持园区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企业通过挂牌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直接融资,解决资金不足问题。支持各类资本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企业和项目。五是加强人力资源保障。鼓励园区发展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创新平台,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促进产学研一体化。促进国家级科研院所或高水平创新平台到我区设立分支机构,并提供相关经费保障。支持园区积极搭建企业用工对接平台,健全园区内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收集、发布、统计和分析制度,健全校企合作机制,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为企业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保障。六是持续打造良好政策及服务环境。要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让优化营商环境无极限。创新监管方式,促进公平竞争,提高合同执行率,提高政府诚信度;要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层面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直接惠及市场主体;要强化项目服务保障,参考安徽省经验,为项目提供“不见面”“一站式”全程代办服务,不断加大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力度;要完善公共服务,打造现代物流、供应链综合服务、公共信息等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参考湖北省经验,大力完善产业集群公共服务体系,支持产业集群行业协会发展,推动产业集群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发展。
(四)聚焦招商工作水平提升,全面增强园区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及竞争力。一是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招商工作。深入实施“行企助力转型升级”行动,促进各招商工作专班建立高效的工作机制,强化牵头部门的责任落实及相关部门的力量整合。要紧紧围绕产业园区规划布局,建立“五图作业”工作机制(即实施产业链技术结构图、应用领域图、产业布局图、发展路线图、招商目标图等,建立重大项目推进、重要问题解决、重点事项督办机制),聚焦主导产业,深入研究上下游关联产业、关键企业,精准实施产业链招商,引进一批具有带动性竞争力的龙头项目、产业链高端环节项目、延伸产业链的配套项目和制造业总部经济项目,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推动产业集群式发展。借鉴湖北省经验,不断健全产业链长制。二是准确把握国家产业用地及能耗双控政策。要着重引进符合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及能耗双控政策的优质项目,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充分与自然资源、节能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对招商合同进行专业审核,严格实施用地用能预算管理,将有限土地、能源消费增量空间优先配置到低投入、低消耗、少排放、大产出、大收益、可持续的产业中,以最小的资源环境代价支撑更高水平、更长时期的发展。三是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法。借鉴江苏省经验,不断加强和创新驻点招商、中介招商、以商招商、供应链招商、投资基金招商和金融招商等方式。在驻点招商方面,继续加强对驻点招商工作的统筹指导,推动驻点招商工作务实开展。在中介招商、以商招商和供应链招商方面,加强与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合作,积极与驻外经商机构、海外商协会等联系,加强与国内外商(协)会、中介机构、专业招商机构、企业及其供应商合作,不断拓展全球投资推广网络。建立健全与市场接轨的薪酬体系和激励制度,完善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制度,对各类中介机构及企业实施动态管理,探索实施末位淘汰制,充分发挥中介招商和以商招商的积极性。在投资基金招商和金融招商方面,鼓励各地积极按照市场化方式设立和引进各类投资基金,解决本地企业在设立、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融资难问题;加强与国内外投资银行、基金公司等机构合作,通过引进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政策吸引一批高质量产业招商项目。四是加强园区招商人才队伍建设。对园区现有招商工作人员加强培训,通过定期举办招商专题培训班,支持招商人员到先进地区交流任职等途径,切实提升招商专业水平。
(五)聚焦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大力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依托广西传统资源性优势产业,创建特色优势产业园区,加快对特色农产品、茧丝绸、铝精深加工、木材深加工等传统特色产业包装升级,在引进产业项目的同时,注重引进产品检测中心、研发中心、总部(区域总部)、销售中心等,积极促进优势产业建链补链延链强链。例如河池宜州的产业园区可吸引蚕丝深加工企业、研发中心,转全国最大蚕丝供应地为最大丝绸产品生产地;崇左的产业园区可创新甘蔗深加工食品,吸引特色糖业和特色饮料制造企业入驻,解决当地产销问题和居民就业问题,提高农产品价值;贵港、来宾等木材资源丰富的地区,在招引项目时,一并引进产业研发中心、总部(区域总部)、销售中心等,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附件:湖北、江苏、安徽、湖南省重点产业园区招商引资工作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情况及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