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漳州水仙花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12-21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人大常委会
(2021年12月15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对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漳州水仙花保护管理办法》进行了审查,认为其与上位法没有抵触,决定予以批准,由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施行。
原文链接:http://www.fjrd.gov.cn/ct/17-173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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