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选举县乡人大代表,投票方式、组织选民等须作相应调整,以适应要求。
一、对投票方式的影响
选举法及四川省选举法实施办法规定,选举县级和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各选区选民分布情况,按照方便选民投票的原则,召开选举大会、设立投票站或者流动票箱,进行选举。最近,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召开会议及活动人员规模不得超过100人,如何应对,目前有三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是在选区内增设投票站进行投票选举。但乡镇、村社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绝大部分乡镇、村居的选民规模变大,如果一刀切,按少于100人设投票站解决疫情防控,可操作性差、选举行政成本会增大。原因是,每个投票站召开会议均要选配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选举工作人员,按照与正式代表候选人无近亲属关系原则,确定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选举工作人员就是一个不小的挑战。经粗略估算,每个投票站需要主持人、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选举工作人员约6名,如果某个选区有1000名选民,则需设立10余个投票站,需选配66名负责选举的相关人员。
另一种是全部设立流动票箱。全部设立流动票箱存在法律障碍无法解决。按照法律规定,整个选举能不能开展,有法定的前提条件,如果全部设立流动票箱,谁来监督整个选举过程的合法、有效,况且,法律规定流动票箱是选举大会、投票站投票的辅助手段,流动票箱出发、返回均要封箱上锁,所以全部设立流动票箱是行不通的。
第三种是投票站与流动票箱结合使用。这种投票选举方式恰当规避了单独使用流动票箱的法律障碍,又符合疫情防控新要求。只是这种投票方式由投票站投票为主、在流动票箱为辅,转变为选民在流动票箱投票为主、投票站投票为辅。这种改变与法律关于流动票箱使用的规定相一些矛盾,但特殊时期采取特别之举,不是规避法律的降格以求,而是如何在严格的法定程序下实现选举与新冠疫情防控的双赢。
二、对选举程序的影响
一是重新界定投票站的职能。设立投票站与选民在流动票箱投票相结合,需要重新界定投票站的职能,各投票站既有组织部分选民在投票站投票选举县乡人大代表的职能,又有把控整个选区选举进程、严谨选举程序的作用。因为在投票站参加会议的不仅有在本投票站投票的选民,还有在流动票箱投票选民推选的选民代表。选派选民代表在投票站参加会议,其主要目的是让选民代表监督选举的流程是否合法合规。无论是选举大会、设立投票站或者流动票箱投票,从开始看,有三个环节必不可少。首先,宣读县乡人大代表选举办法,向选民通报本选区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选举工作人员的推选确定过程和人员名单。其次,清点本选区应到会选民人数、实际到会选民人数、委托代票人数、在流动票箱投票人数以及委托代为投票人数,投票站计票人清点完毕后,总计票人应向主持人报告清点情况。最后,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要共同研判本选区参加投票人数是否超过应到会选民人数半数以上,决定能否进行下一步程序。在统计流动票箱投票选民人数时,选民小组长要提前将选民组织、清点好,及时按照投票站的节奏,向投票站计票人汇报在流动票箱投票人数及代票情况,避免投票站无法继续会议程序的尴尬。
二是增加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的推选数量。县乡同步选举,每一个乡镇代表选区既要推选县代表选举的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又要推选乡镇代表的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选举工作人员。选举乡镇人大代表的监票人、计票人可以兼任选举县人大代表的监票人、计票人。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选举工作人员的数量,应依据投票站、流动票箱数量由各选民小组推选,选举委员会依据回避原则确定、向选民公布。
三是规范流动票箱的使用。按照法律规定,流动票箱与选举大会、投票站的选票一起在监票人、计票人及有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同时开箱、清票、计票。个人认为投票站应当场发放主会场、流动票箱的选票,按要求对流动票箱进行封箱、上锁,并在2名监票人,1名选举工作人员的护送下开展送票上门。流动票箱监票人应由总监票人在推选的监票人中指定,选举工作人员由会议确定。流动票箱到选民家后,监票人、选举工作人员要说明注意事项,主动向选民出示县、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办法,依据流动票箱投票统计表发放选票。选票发给选民后,选举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要围观选民填写选票,保证选民在秘密状态下画票 ; 投票也要由选民亲自进行,选民是文盲或者因残疾等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其信任的人代写,工作人员不要代写。流动票箱投票结束,监票人应及时用携带的封条将流动票箱投票口封闭并签上监票人的姓名后返回。流动票箱返回投票站,选举工作人员要向投票站计票人报告送出的选票数量、剩余的选票数量,申请核减领取的选票数量。总监票人当场开封流动票箱。如果流动票箱监票人、选举工作人员还是本选区选民,投票站监票人应统一向流动票箱监票人、选举工作人员发放选票,至于流动票箱监票人、选举工作人员在哪里投票,个人认为应在各自负责的流动票箱投票,以免混淆。
三、对组织选民的影响
一是做实委托代票。各选区要加强与外出选民的沟通联系,向在外选民发送选举工作信息,包括提名推荐、酝酿协商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信息。协助选举日不能参加投票选举的选民办理委托代票手续。各投票站在选举日前应参会人员名单、实际到会人员名单、委托代票人员名单、选民代表名单、在流动票箱投票选民名单和委托在流动票箱投票的选民代票名单,为投票选举做足准备。
二是严格投票选举疫情防控。各选区建立返乡人员台账,选举会场要足额配备口罩、医用酒精、体温检测仪、消毒液、洗手液等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资。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要提前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省外低风险地区来(返)乡人员,须持有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参加投票选举。在流动票箱投票的选民也应按要求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在不同的地方等候流动票箱工作人员送票上门。
三是科学布设投票站。投票站尽量安排在室外,如因天气等原因,无法进行室外选举,可选择在室内进行。室外参会人员规模须控制在100人以内,室内参会人员规模须控制在50人以内,选民座位之间应保持1米的安全间距,各乡镇(街道)要组织辖区卫生院提前对会场进行消杀,选举结束后,要及时对场地再次进行消杀。
投票站应设立秘密写票室和留观室,并配备医务人员,参会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医务人员要及时规范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