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知识产权严重失信将受多重惩戒
今天上午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二审。
条例草案二审稿提出,版权、文化和旅游部门应当加强对著作权侵权违法行为的监管,制定适应网络环境和数字经济形态的著作权保护措施。市版权部门应当依法确定重点监管网站,建立重点作品预警制度,对国家和本市版权部门确定的重点监管网站加强监管。
在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将受到处罚和“曝光”等多重惩戒。在知识产权信用监管方面,二审稿提出,本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法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实施相应管理和惩戒措施。知识产权保护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将有关行政处罚等信息,共享到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向社会公布。(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