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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反电信网络诈骗筑牢法治根基

发布时间:2021-12-09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前不久,就在广大消费者沉浸在“双11”购物狂欢的同时,多地公安机关发布提示,谨防“假客服”“中奖免单”等电信网络诈骗。数量大、种类多、覆盖面广,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经成为当前发案最高、损失最大、群众反响最强烈的犯罪类型。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整治电信网络诈骗,归根到底还应有法可依。令人振奋的是,10月19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这是我国首次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的专门立法。

  制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打击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多发高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对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关键环节和制度构建,以及加强法律制度建设等提出明确要求。

  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各地区各部门持续开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治理,捣毁了不少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取得了明显成效。然而,单靠严厉的事后打击难以从根本上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的高发多发态势。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制定一部反电信网络诈骗的专门法律,显得尤为必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对立法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近年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较短时间内制定疫苗管理法、生物安全法、长江保护法等,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此次反电信网络诈骗立法,立足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依法治理,侧重前端防范,对实践中迫切需要的制度安排作出规定,从法律制度层面筑起反电信网络诈骗防护网,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又一重要举措,对于维护社会安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

  制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信息化时代,电信网络给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极大便利。但是,不少犯罪分子利用新型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钻管理上的漏洞,利用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网络黑灰色产业交易等实施精准诈骗,组织化、链条化运作,跨境跨地域实施,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新华社报道,2020年,全国共立案电信网络诈骗案件92.7万起;案件造成群众损失353.7亿元;此类犯罪警情占全部刑事警情的比例超过40%⋯⋯电信网络诈骗已经成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第一大犯罪类型。

  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反映人民的意愿,切实保障人民的利益,不断满足人民对幸福美好生活的期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也是新时代立法工作的价值取向和工作重点。事实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不少是通过法治、通过立法来保证和提升的。

  我们看到,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一审稿,从综合治理、健全基础制度、技术防诈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实招硬招,既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深孚众望的立法安排,令人欣喜。

  制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是“小快灵”“小切口”立法的生动实践。纵观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一审稿,全文共7章39条,条文数量虽然不多,却有着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

  从规定反电信网络诈骗各部门职责、企业职责和地方政府职责,到落实实名制,规定电话卡、互联网服务真实信息登记制度;从规定金融、通信、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统筹推进相关跨行业、企业的统一监测系统建设,推进涉诈样本信息数据共享到要求互联网企业移送监测发现的嫌疑线索;从加大惩处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金融账户、互联网账号行为,实施惩戒措施到对潜在受害人预警劝阻和开展被害人救助⋯⋯每一条内容举措都“实打实”,让法律制度更加务实管用。

  当前,社会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各类矛盾风险交织叠加,各方立法需求层出不穷,对立法内容、形式、效率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近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呈现出覆盖广、数量多、节奏快、要求高的特点,立法形式也更加多样化。从体量上看,既有像民法典这样基础性强、法典化的“大块头”,也有诸如反食品浪费法、反外国制裁法等针对性强的“小快灵”。

  此次反电信网络诈骗立法,对关键环节、主要制度作出规定,突出问题导向,确保真管用可执行,是“小快灵”“小切口”立法的又一次生动实践。我们期待,这部系统综合、针对性强的专门法律尽快出台。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112/2d5ab3186bff4857aefba32569591c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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