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消防工作,亲自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并致训词,总书记的训词已成为做好消防工作的根本遵循;省委将消防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实现市州政府、省直部门、驻青单位、工业园区“全覆盖”;省政府每年落实年初签约、政务督查、年底考核和约谈问责四项制度;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继2018年开展消防法和青海省消防条例执法检查以来,又连续两年开展了消防条例修改立法调研,并于今年11月1日颁布实施了修订后的《青海省消防条例》;每年都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消防安全工作提交相关议题,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可以说,准确把握消防工作和消防法在全省工作大局中的重要位置,上下同步发力,不断加大消防法贯彻实施力度,持续深化消防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省“一优两高”和新青海建设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十分必要、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