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人大调研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立法工作 > 正文

揭三市潮剧保护传承条例同日审查通过 广东率先在文化领域探索协同立法

发布时间:2021-12-04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潮汕揭携手保护潮剧迈出历史性一步。12月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同日分别审查批准了《汕头市潮剧保护传承条例》《潮州市潮剧保护传承条例》《揭阳市潮剧保护传承条例》,以统一步调的联动立法,护航潮剧事业发展。这是广东探索区域协同立法的首个成果,也开了全国文化领域地方协同立法的先河。

  潮剧已有580年历史,是广东三大地方剧种之一,也是具有地域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近年来,潮汕揭三市加强联动保护,但受制于受众面窄、投入不足、后继乏人等问题,许多潮剧经典剧目、唱腔、表演技艺面临失传风险。对此,三市早有呼声通过共同立法加以解决。

  去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潮汕考察时对以潮剧等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作出重要指示,推动三市进一步凝聚共识,加快立法步伐。在今年省两会上,来自潮州的省人大代表建议开展潮剧保护的协同立法,得到汕头、揭阳积极响应。在省人大常委会支持指导下,三市迅速建立协同机制,共同开展专家论证,使得三部法规从立项到表决通过再到审查批准,仅历时8个月。

  共同设立潮剧艺术节、建立区域名家收徒传艺机制、共同创建潮剧保护传承研究基地、协作开展区域潮剧人才培养……瞄准潮剧保护中亟待破解的共性问题,三市打出“联动拳”,不仅在潮剧保护传承对象的定义上保持一致,还在各自条例中明确共同合作的9个事项。

  既有整齐划一的同频共振,也有因地制宜的本土特色。比如汕头明确民营或业余潮剧院团(演出团体)在进修学习、职称评定上与国有潮剧院团享有同等待遇;潮州提出打造集潮剧传承、演出、展示、旅游为一体的潮剧文化片区,促进潮剧文化与古城旅游融合;揭阳规定支持中小学校通过成立潮剧社团、潮剧兴趣小组,推动优秀潮剧进校园。

  “三市潮剧文化同根同源,这次携手立法,释放出兄弟齐心、合力保护潮剧的强烈信号,我非常高兴。”听闻这个消息,86岁的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潮剧名旦姚璇秋期待,这轮协同立法能够推动潮剧涌现更多“后起之秀”。

  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陈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与潮州、揭阳合作,通过区域会商、信息共享、联动执法等方式,提高区域潮剧保护传承水平。

  目前,全国各地开展的协同立法大多聚焦大气污染、水污染防治等领域,在文化领域尚无前例。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潮汕揭三市就潮剧保护传承协同立法,开创了市与市之间就同一门类、共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制定地方性法规进行保护传承的先例。


原文链接:http://www.rd.gd.cn/rdlz/lfgz/202112/t20211202_18535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 山东省机动车非法改装治理和噪声污染防治规定 下一篇: 广东省艾滋病防治条例提请审议 拟明确检测阳性者告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