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2月3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月17日在长沙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查湖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湖南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湖南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湖南省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湖南省2022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审议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查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补选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湖南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等;审议通过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如因重要工作需调整日期,省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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