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人大调研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白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的决定(2021年11月25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21-12-04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白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由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原文链接:http://www.jlrd.gov.cn/cwhgz/jyjd/202111/t20211127_830255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 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白城市城市绿化条例〉的决定》的决定(2021年11月25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下一篇: 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白城市城四家子城址保护条例》的决定(2021年11月25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