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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东营市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12-04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网

  

  

  2021年12月3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东营市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由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0628/202112/730414d4-806f-4a20-8cca-357a9bf9cea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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