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乔欣) 11月22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西宁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军,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光荣、马伟、尼玛卓玛、鸟成云、吴海昆、刘同德,秘书长贾应忠及常委会委员共48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王建军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张光荣传达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依次听取关于《青海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青海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青海省中医药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关于《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的说明,关于《门源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的说明,关于提请批准设立青海省三江源地区人民检察院的议案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刘同德作关于检查《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试行)》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关于优化调整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部分目标任务的报告,关于全省农村牧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专项报告,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秘书长杨志文作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督办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
会议印发了关于《青海省中医药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关于《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的审议意见,关于《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的审查报告,关于《门源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的审查报告,关于《省检察院关于提请批准设立青海省三江源地区人民检察院》的审查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关于《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调整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部分目标任务的报告》的审查报告,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秘书长杨志文,省监察委员会负责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泽军,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