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6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1月中旬在兰州召开,会期4天。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甘肃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甘肃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2021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省级财政预算;审议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事项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