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国土调查总面积2056.26万公顷,其中耕地296.86万公顷,林地1252.32万公顷,草地222.47万公顷,湿地4.9万公顷。全省水资源总量419.62亿立方米。全省共发现140种矿产资源,其中60种矿产的保有储量位居全国前十位。煤、石油、天然气、岩盐、水泥用灰岩等在全国优势明显。全省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有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共202处,总面积2747.4万亩,占省域国土面积的8.90%。经过持续保护,我省陆生野生动物达791种……”11月23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省自然资源厅厅长薛建兴受省政府委托,首次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全面介绍了国有土地、山林、草、湿地、矿产资源、动植物资源,第一次亮出全省自然资源方面的国有资产“家底”。
一份关于陕西“绿水青山”的报告
你知道三秦大地到底有多少“山水林田”,有多少能源矿产?
要是被问起这个问题,恐怕很少有人能把每一种资源的具体数字说得清楚。
国有自然资源全民所有。为摸清三秦大地“绿水青山”的“家底”,省人大常委会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五年规划,把听取和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之中,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按照报告的要求,和省政府相关厅局沟通,明确报告具体责任和牵头部门,对报告内容进行了详细的研究,要求报告与国务院的报告全面对标,力求完整。
这是一份关于陕西“绿水青山”的报告,更是一份保护陕西“绿水青山”的报告。
“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空气更清新,土地更肥沃……”陕西省各级政府,正在为满足老百姓对生态环境的美好期盼尽心努力。
我省新成立省自然资源厅等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实现部门职能优化重构;制定出台《陕西省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暂行办法》,印发《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2020年,全省10个地级市优良天数平均295.3天,创近年来最好水平;全省主要河流水质达到Ⅱ类,纳入国家考核的27个水源地达标率100%;全省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100%;完成人工造林14.9万公顷、飞播造林2.03万公顷、封山育林8.5万公顷,退化林修复7.03万公顷,森林抚育24.4万公顷。
2019—2020年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共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337项,审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共计525人。
“万事开头难。省政府从2021年5月就开始着手编制报告,十几个部门通力协作,努力给全省人民交出一本明白账、放心账。”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乔军说,“这次省政府首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口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不仅让我们对全民所有的土地、水、矿产、森林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情况全貌有了整体性认识,而且让我们多方面多角度看到了省政府各个相关部门为此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令人非常振奋。”
一项面向未来的课题研究
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参阅资料里,有一份厚达217页的研究报告。这份《陕西省自然资源资产评价评估研究报告》正是省人大常委会对今后开展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评价评估,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等方面进行的积极探索。
“一个人家里,冰箱、彩电等都可以计数也可以计价,自家院子里如果有一片树林,我们可以点清树林种了多少树,但是种树对改善生态环境有多大作用?卖树又能值多少钱?我们往往难以把握,这时我们就需要借助资产评价评估体系来解决问题。”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党委书记宋丽颖教授形象地比喻,“目前,很多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只能统计数量,不能计价和评估。这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监督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我们开展这个课题,就是要让自然资源资产这个‘家底’在评价评估上探索出一个符合我省实际的陕西经验。”
为了科学合理评价各类自然资源价值,破解“绿水青山无价”难题,坚持让“绿水青山有价可依”,2020年8月,由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牵头,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9部门,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省地质调查院、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等7家科研院所和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专项课题研究组成立了。研究组通过文献研究、专家研讨、建模分析和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历时14个月,对我省自然资源资产评价评估工作展开了系统研究。参加课题组的50余名研究人员,深入西安、延安、榆林三个市的17个县区,开展了土地、矿产、森林和草原资源资产评价评估初步试点,撰写完成了《陕西省自然资源资产评价评估研究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委员、办公室主任解小英谈起这份报告时说:“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是推动地方可持续发展,践行新发展理念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当前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一个热点、难点问题。省人大常委会不等不靠,联合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科研院所共同开展专题研究,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评价评估体系建设上迈出了可喜的探索脚步,这些科研成果,必将进一步推动我省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对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监督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部立足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地方法规
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一同参与审议的,还有一部省人大常委会负责起草的《陕西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条例(草案)》。这是一份陕西人大面对新形势下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促进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给出的答卷,也是一部保护三秦父老“金山银山”的行动指南。
谈到这个全国首部人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赵刚深有感触地说:“这部六章54条的法规,是我省人大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其中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做了很详细的规定。报告从政府报告的内容、列表的组成,到人大监督的程序、方法,再到审计监督和整改问责,把监督政府保护陕西‘绿水青山’的工作通过地方立法制度化,是我们的一个创新之举。借此次听取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之际,一并审议该条例,有利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法规制度建设有一个全面的理解,便于提高审议质量。”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一部部凝聚着对陕西“绿水青山”深厚情谊的法规的出台,彰显的是守护三秦百姓“金山银山”的决心。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田文平说:“为自然资源保护构建法治安全屏障,是我们人大义不容辞的责任和担当。仅两年间,省人大常委会已经出台和修订了14部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规,正在审议的还有4部。”
“保护陕西的‘绿水青山’,就是守护百姓的‘金山银山’。”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副主任李崇翊说,“常委会为不断丰富‘两山论’的陕西实践,在绿色低碳发展上展现更大担当、作出积极贡献。今年以来,在继续开展三秦环保世纪行活动的同时,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2020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黄河流域陕西段生态保护工作情况两个报告;组织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通过一系列的监督行动,为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发挥了积极作用。”
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方面,陕西正努力走出一条生态和经济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路。与此同时,陕西人大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守护三秦人民“金山银山”的行动正在进行,而且会愈发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