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全媒体见习记者李倩文 记者张维炜6月4日北京报道:法律援助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将提请6月7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6月4日介绍称,2021年1月,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法律援助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为落实有关中央文件精神,根据各方面意见,法工委在草案修改过程中认真研究,进一步完善。
臧铁伟介绍称,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获得法律咨询、刑事代理等无偿法律服务,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为保证法律援助质量,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条件的其他当事人及时有效地获取法律帮助,法律援助法草案作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规定。例如,明确要求法律援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及时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需要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具有三年以上相关执业经历的律师担任辩护人;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对法律援助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法律援助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投诉查处制度,加强对法律援助服务的监督管理,制定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标准,通过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定期进行质量考核;法律援助机构采取庭审旁听、案卷检查、回访受援人等措施,督促法律援助人员提升服务质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