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全媒体见习记者李倩文 记者张维炜6月4日北京报道:随着信息化与经济社会持续深度融合,各类数据迅猛增长、海量聚集,对经济发展、社会治理、人民生活都产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影响。数据安全已成为事关国家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数据安全法草案三次审议稿将于6月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6月4日介绍称,今年4月,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数据安全法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会后,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共收到96人提出的208条意见,另收到来信7封。意见主要集中在细化数据安全审查、重要数据出境管理,完善有关组织、个人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完善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程序,强化法律责任等方面。
臧铁伟表示,作为数据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对这些意见法工委在草案修改过程中进行了认真研究,拟提请本次常委会审议的数据安全法草案立足数据安全工作的实际,聚焦数据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确立了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数据安全审查等基本制度,明确相关主体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措施,进一步提升国家数据安全保障能力,有效应对数据这一非传统领域的国家安全风险与挑战,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在规范数据活动的同时,草案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对支持促进数据安全与发展的措施、推进政务数据开放利用等作出相应规定,充分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促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