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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市十七届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研究讨论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市监察委员会有关专项工作情况报告稿和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办调研报告稿。
会议要求,要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工作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开展;要充分认识听取和审议监委专项工作报告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审慎稳妥、依法有序做好各项工作;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同配合,确保圆满完成审议任务;要严格落实保密要求,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