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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浙闽就《天津市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条例(草案)》有关情况进行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21-11-27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人大

  为做好《天津市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条例(草案)》的审议修改工作,11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浙闽带领市人大法制委部分委员、常委会法工委有关同志,到吉鸿昌旧居、天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旧址、十八集团军驻津办事处旧址进行立法调研,实地考察我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和传承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浙闽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红色资源,做好保护、利用和传承工作。一要进一步加强对红色资源的保护,充分挖掘红色资源,做好资源整合和拓展。二要处理好红色资源保护与利用之间的关系,不断打造资源高地,切实发挥红色资源的教育传承作用。三要进一步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加大支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运营,让红色资源真正活起来。四要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完善法规草案,充分发挥红色资源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传承红色基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重要作用,为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提供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tjrd.gov.cn/xwzx/system/2021/11/23/0300228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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