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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国际交往语言环境建设条例(表决稿)》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1-11-27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26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王荣梅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1年11月24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北京市国际交往语言环境建设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总体认为,条例草案经过两次审议修改,内容成熟可行;同时,提出了一些工作意见。法制委员会建议有关部门在法规实施过程中研究落实;此外,对个别文字表述作了修改。

  法制委员会提出《北京市国际交往语言环境建设条例(表决稿)》,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通过,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zyfb/bg/202111/t20211126_25461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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