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大网讯 为做好修改《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立项论证工作,4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公室用两个半天的时间召开座谈会,分别征求燃气用户和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法院检察院,对修改条例的意见建议。城建环保办公室主任郝志兰,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市司法局、市城管委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听取意见。
在上午的座谈会上,市城管委介绍了修改条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制度设计,与会的医院、饭店、学校、宾馆、供暖所等用气单位和用户个人,就燃气使用安全管理、燃气供应企业对用户服务责任、推广应用户内燃气安全防护设施等内容发表了意见建议。在下午的座谈会上,市委编办、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8个部门,围绕燃气安全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职责等内容发表了意见;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对燃气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等内容提出了立法建议。
郝志兰主任指出,燃气条例的修改工作涉及全市900余万户居民的生产生活,要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燃气安全性和便利性需求,明确政府部门、供气企业和用户的三方责任,切实提升城市燃气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城建环保办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