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燃气管理存在哪些难点堵点?报告进行了深入剖析。
加快应急储备建设,提升民生用气保障能力
“我省气源保供能力得到提升。”报告指出,2020年我省落实气源181亿方,实际消费176亿方,总体供略大于求。今年预计用气需求208亿方,已锁定气源209亿方,供需基本平衡。
执法检查发现,燃气供需保障压力较大。一些地方燃气供应企业数量较多、规模较小、实力较弱,用气高峰“气荒”现象时有发生。同时,燃气价格机制尚不完善,个别地方出现老百姓用不起、不敢用的问题。
报告建议,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增加主渠道供应、提升自产自采能力。科学制定企业用户错时错峰用气方案,不断提升燃气调峰、应急、储备能力,满足居民生活用气、集中供热用气和民生用气需要。
突出抓好农村燃气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报告提出,全省配备驻村安全员16939名,安全协管员41067名,燃气事故的防控能力明显加强。
“农村燃气管理体制亟需进一步明确。”报告同时指出,省级在省住建厅明确了燃气热力管理处,但市、县两级农村燃气管理机构不健全,亟需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农村燃气管理专门机构。
“应突出抓好农村燃气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报告建议,明确农村燃气管理部门和管理体制,加大执法力度。以村为单位编制燃气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微型消防站,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不断提高“两员”业务水平和工作积极性,切实做到燃气隐患能发现、能处置,确保农村燃气安全管理无空白、无死角。
持续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各类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执法检查中发现,各地多轮次、全方位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企业自查发现问题隐患5962个,监管部门抽查发现问题隐患3336个,均督促及时整改,全省燃气行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要持续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各类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报告建议,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落实资金筹措机制,加快推进燃气安全装置加装,确保2022年底前城镇既有管道燃气用户全部加装到位。持续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是燃气管道、储气设施、门站、加气站,以及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对燃气管道位置、使用年限、材质、运维状况和安全隐患等进行深入排查,逐个建立问题台账、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到位,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还要加快监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增强燃气安全隐患智能防控能力。”报告建议,构建“省、市、县、企业四级联网”的城镇燃气行业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城镇燃气行业信息数据动态采集、科学监测,不断提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事故处置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