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大网讯 5月9日上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执法检查组召开科研院所专场调研会,对在京科研院所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情况开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傲霜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分党组书记、教科文卫体办公室副主任郭广生主持会议。执法检查组部分成员,市科委,以及来自中科院、北京科学技术研究院、北京石墨烯研究院等8家中央在京科研院所、市属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科研院所代表分别介绍了所在院所贯彻落实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的主要举措和做法,以及在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面临的适法问题和实际困难,并围绕进一步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试点,搭建共性中试熟化平台基地,加强技术转移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培训,细化领导干部勤勉尽职免责制度,完善科技成果价值评估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闫傲霜副主任对参会科研院所在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中的探索实践和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指出,虽然《条例》的制度安排基本实现了对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全链条覆盖和对北京地区各级各类科研院所开展转化活动的支持促进,但是法律法规真正落地仍然需要政府、科研院所、从业人员等所有主体从不同角度认真研究相关规定、创造性地履行相应职责,共同努力积极推动。一是科研院所作为研发活动的组织者、成果转化的推动者和责任人,要依照新规重新梳理问题、调整完善配套制度、推动相关规定细化落实。尤其要根据法律法规授权,主动根据所在单位实际情况,协调解决科技人员关注的突出问题。二是政府部门在每场执法检查会上要对照创新主体反映的实际问题,认真检视法定职责履行,加快问题整改和配套政策措施的“立改废”,实现与法律法规精神和规定相一致。三是执法检查组要善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及时掌握政府相关部门和创新主体落实法规的真实情况,将典型案例研究和推动全市总体工作结合起来,为后续形成高质量的执法检查报告和建议、有效促进北京地区科技成果转化作出贡献。(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