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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联合召开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0-05-14 作者: 来源:

  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将于5月1日在京津冀三地同步施行。日前,京津冀以视频形式联合就条例实施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立法及实施准备情况。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清,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世平,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会勇,天津市副市长金湘军,河北省副省长葛海蛟参加。

  作为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首个实质性立法协同项目,三地聚焦相同领域、解决相同问题、承担相同责任,在核心条款、基本原则、关键举措上都保持了协同一致,做到了立法同步、实施同步,为携手共同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于世平详细介绍了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制度设计,并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第七次京津冀协同立法工作座谈会拟于9月在津召开,将协商研讨公共卫生领域地方性法规专项立法修法工作,并协同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从监督工作角度进一步保障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

  金湘军说,为推动法规贯彻落实,我市将在运输结构调整、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监管和区域协同等方面发力,重点推进新车抽检和高排放车辆监管,与北京市、河北省协同对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开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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