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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日报]全面开启青海法治宣传教育新征程——“八五”普法决议亮点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03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人大常委会

  通讯员 仝励敏 记者 乔 欣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大创举。9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作出了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决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贯穿始终,明确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保障高质量发展两大宣传重点,常抓不懈关键人群教育,着力从培育法治素养、法治文化沁润激发提升法治建设水平的内生动力,注重在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之间形成更高水平的良性互动,突出法治宣传教育责任落实和监督检查。它凝聚着全省人民对“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新期待,贯穿着高质量普法的创新理念,开启了“八五”普法新的征程。

  提高学习认识,理论指引实践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必须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领悟蕴含其中的新理念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把零散的感性理解上升为系统的理性认识,用理论认识指引法治建设实践。决议首次开宗明义将思想引领突出强调,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任务,广泛开展学习培训、主题实践、宣传解读、理论研究等系列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其重大意义、科学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伟力,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弘扬法治精神,保障高质量发展

  历经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全省公民的法治意识、法治素养明显提升,新时代的全民普法要从法律知识宣传向法治底蕴积淀转变,自觉承担起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历史重任。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决议提出要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广泛宣传民法典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等与社会稳定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要紧紧围绕新时代发展定位,突出宣传生态文明高地、“四地”建设、乡村振兴、国家安全、创新驱动、应急管理、权益保障七大领域法律法规,为顺利实现“十四五”经济社会各项指标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抓住重点对象,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法治通过权利约束权力的机制施行,对全体公民开展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的灌输和培育,是法治建设的必由之路。法治意识和精神是法治素养提升的自觉价值选择。全民法治素养提升要突出重点人群。国家工作人员作为当前法治建设主导力量与作为法治社会的储备力量的未成年人一直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七五”时期我省将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作为普法重点对象的典型做法成为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治理的新经验,得到中央肯定。决议继承成功经验的同时,针对新发展阶段青海法治宣传教育的短板,将行政执法人员、村(居)民及以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为典型代表的弱势群体扩展进重点普法对象,形成“三+3”梯次重点对象格局。同时首次提出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贯通衔接的要求,回应诚信社会建设的需求。

  繁荣法治文化,彰显立心铸魂作用

  新时代普法工作需要润物无声、立心铸魂,发挥文化的价值引领和精神熏陶作用,用法治文化的力量滋养公众法治素养。决议将法治文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从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繁荣法治文艺、法治文化融入家庭等方面做出导向性指引,与时俱进提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把法治元素融入重大文化建设项目,融入红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利用文化、旅游资源,打造法治文化宣传新阵地,深入开展群众性法治文艺活动,打造法治文化精品力作,挖掘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务实举措,体现法治文化沁润从“形”到“神”的延伸拓展。

  深化普治融合,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法治宣传教育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和手段,社会治理依赖于法治宣传教育的规范指引。为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和社会治理的互融互促,决议精准定向当前城市、乡村社会治理的新特点,配合治理效果由低质量治标式治理转向高质量发展型治理转变的新趋势,找准法治宣传教育新的刚需着力点,提出要推动实现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依法治理一体贯通,同时决议肯定“法律七进”成效,并将其拓展为“法律九进+”,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提升全民社会治理的参与度、提高网络参与者法治意识方面的积极作用。决议关注重点行业依法治理的迫切需求,首次提出加强对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实施精准普法,提升针对性实效性

  随着法治素养的提升,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实施精准普法,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精准化旨在准确地把握社会需求和群众期待,用更精细、更富针对性的宣传和服务来提升法治素养,引导法治实践,营造法治环境,推动普法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从单向灌输向双向互动转化,实现法治需求和普法供给更高层次的良性互动。决议提出加大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普法,典型案例普法,强化双语普法、新媒体普法、公益普法、社会普法等,培育打造个性化的法治宣传教育品牌,提高普法工作的号召力、凝聚力。


原文链接:http://www.qhrd.gov.cn/html/3478/41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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