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认识“四个机关”属性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杨金深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建成“四个机关”,我们要深刻领会,抓好落实。
一是建成自觉坚持党的领导的政治机关。我国人大制度由党领导创建发展,始终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宗旨、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了革命、建设和改革时期的历史任务,建设政治机关是其本质属性。进入新时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更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善于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二是建成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和任免权,这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直接体现。各级人大通过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这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现实体现。进入新时代,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更好地履行国家权力机关职责。
三是建成全面依宪依法履职的工作机关。我国宪法和地方人大组织法规定了全国人大和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职权,各级人大常委会、专委会和工委作为常设机构,是依法履职的骨干力量。要以立法引领、推动、保障、规范改革,把科学立法作为核心标准;要把执法监督作为激活法律实施的“关键一招”,把工作监督做到扎实管用。进入新时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更要强化机制创新和能力建设,提高工作效能。
四是建成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人大代表来自人民,代表人民;人大代表具有联系群众的广泛性,代表履职可以把人民意志转化为治理效能;人大代表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发挥基础作用,要实行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人民民主,把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全过程。进入新时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全力支持、保障和规范代表履职,推动其成为民主政治建设的生力军。
准确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丰富内涵
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梁久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
一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的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构成了人民民主的全链条。这是一个完整的链条,既保证了人民选举投票的权利,也保证了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持续参与的权利;既保证了人民参与民主选举的权利,也保证了人民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体现了人民民主的全周期。这是一个紧密的链条,把人民的持续参与贯穿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全过程、各方面,保证在民主的不同环节、不同领域行使不同的民主权利。
二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方位的民主。一方面体现在民主的多领域。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民族区域自治、基层群众自治等政治制度,将民主的原则与运行机制,贯彻到政治、经济、社会各领域。另一方面反映在协商的全方位。通过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彰显了“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众人商量”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真谛。
三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覆盖的民主。一方面体现在参与主体的全员性。不分财产多寡,不分种族、性别和信仰,不设置排他性的社会条件,使广大人民平等享有最充分的民主权利。另一方面反映在实践内容的全面性。大到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小到群众身边的衣食住行,都能依托民主参与渠道,了解人民意愿,整合不同意见,作出正确决策,实现了民主过程与成果的统一。
提升代表工作强化履职效能
省人大常委会选任代工委副主任姜虹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明确提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主要工作,为做好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前进方向。
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政治方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代表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弄清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独特优势,弄清楚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内涵,弄清楚“四个机关”建设的准确定位,弄清楚新时代人大工作的使命担当,在对标对表中确保人大代表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要强化能力建设,发挥主体作用。要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引领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切实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当好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充分展现新时代人大代表风采。要不断提升代表工作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人大干部队伍,更好地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三是要树牢为民意识,服务人民群众。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理念,强化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一委两院”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着力打造代表家(站)“网络版”“升级版”,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高质量地办理好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让地方立法满载民意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英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为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是始终把立法为民理念贯彻到立法工作全方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立法工作中。坚持立良善之法、立管用之法,以制度力量保障“立法为民”理念落到实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始终把人大主导作用彰显于立法工作全过程。在立项、起草、审议等立法的各环节,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导作用,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使人民在立法工作中有更多话语权、决策权,从根本上巩固和强化人民当家作主地位。
三是始终把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体现在立法工作各方面。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桥梁纽带作用,精心办理好每一件代表议案,及时把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事项提上立法日程。推动人大代表“沉浸式”深度参与立法工作,充分听取和吸收代表意见,最大程度凝聚法治共识。
四是始终把民主立法要求贯穿于立法工作全链条。在法规立项方面,提高民生领域立法比重,扩大群众参与,从源头上发扬民主、体现民意。在法规起草方面,建立多元化法规起草制度,统筹立法资源,集中破解难题。在法规审议方面,拓宽公众参与立法渠道,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直通车”作用,增强立法调研、座谈、论证、评估功效,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了解民意。在立法宣传方面,全面精准解读释义,引导人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为全面推进法治河北建设作出新贡献。
把人民至上贯彻到人大监察司法监督全过程
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主任王大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做好人大监察司法监督工作,必须坚持听民声、顺民意、解民忧,把人民至上贯彻到工作全过程。
一是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人大监察司法监督工作出发点。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目标,人大监察司法监督工作才能有坚实根基和前行动力。当前,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更直接地体现为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对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对良好法治环境的期盼。而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为政不廉等问题还仍然存在,人民群众对人大监督存有很高期待,应倾心尽力、顺乎民意,积极推动执法司法公正,早日实现人民群众的精神小康和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二是把回应人民群众关心关切作为人大监察司法监督工作着力点。谋划开展人大监察司法监督工作,应始终把目光聚焦在群众的需求和期盼上,群众关心什么、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跟进监督什么。要广泛倾听民声,选准监督重点,找准、盯紧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的关键问题、重点问题、顽瘴痼疾,使监督的工作指向更精准、民意基础更坚实。要深入调查研究,充分了解各方意见需求,摸清实情、找准症结,使监督工作更具针对性、操作性、有效性。
三是把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作为人大监察司法监督工作落脚点。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能解决多少实际问题,最能检验人大监督的“成色”。要避免简单听汇报、走程序、转意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精准监督、持续用力、督促整改、务求实效,积极推动解决影响执法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的焦点痛点难点堵点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推动财经方面重要制度建立和完善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回建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作为省级人大财经工作机构,要着力推动本区域财经方面重要制度建立和完善,保障人民幸福、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
一是以制度托举希望。要在制度建立实施中体现人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激发人民对国家和未来的新希望。我省人大财经立法、监督工作始终围绕广大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展开,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针对社会和群众对公路建设与管理提出的新要求,启动《河北省公路条例》修改工作,充分发挥好人大代表的作用,广泛察民情、聚民智,在立法中对群众热切关注的公路限高限宽限速、农村公路建设等问题作出回应。
二是以制度稳固信心。信心是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力量源泉。在人大财经立法、监督等项工作中,要全面解读并认真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战略部署,稳定企业家信心决心、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优化营商环境联动监督工作中,正确处理“亲”“清”政商关系,深入企业座谈了解,探索营商环境监测点制度,推动建立问题解决机制。在提高居民收入促进消费重大课题研究中,深刻理解“共同富裕”,就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出建议,致力勤劳、合法所得受到保护。
三是以制度筑牢保障。要通过多方面全过程制度保障,不断推动社会进步。我委全力推动出台我省债务审查监督实施意见、我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为推动政府依法理财、守护人民财富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社会进步需要依法规范,更需要改革创新,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立法中,不仅提供基本制度保障,还设立容错机制保障,为担当者担当、为改革创新者护航。
打赢脱贫攻坚战彰显人大制度优势
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刘书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竞争是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方面,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赢得战略主动的重要优势。”全省人大系统推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践,生动诠释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一是依法行使立法权,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法治保障。围绕中央和省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出台《河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扶贫工作迈入法治化轨道;出台全国首部农村改厕决定、垃圾分类、秸秆综合利用、河湖保护治理、多元化解纠纷、养老服务等多部地方性法规,推进农业农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依法行使监督权,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强大动力。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执法检查、联动监督等方式为脱贫攻坚把脉问诊。从2017年开始,连续三年对贯彻实施《河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持续跟进问题整改。今年开展了包括农业结构调整在内的四项联动监督,促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动真碰硬的有效监督,有力推动了中央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三是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凝聚强大合力。依托人大代表之家(站)等平台开展脱贫攻坚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激发贫困群众想脱贫愿脱贫盼脱贫的内生动力;利用代表联系选民机制,广泛汇集社情民意,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提出了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做大做强扶贫产业等多项建议议案;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实现对脱贫攻坚工作全方位、多角度的纵深监督。
下一步,要继续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开启生态文明建设新征程
省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杨智明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开启生态文明建设新征程上,必须深入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领导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最大政治优势和最根本保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确保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二是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遵循。人民至上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所追求的崇高价值,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本质要求。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人民生态利益和美好生活需要的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发展的良好生态效益,共享生态文明红利,真正提高人民的生态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始终坚持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作为人大工作者,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切实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法律制度全面有效实施,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坚持“三个统一”做好人大监督文章
省人大常委会民侨外工委主任张力红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作用,应重点在“三个统一”上下功夫。
一是守正与创新相统一,强化监督工作方向性。提高站位、把稳政治方向,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监督全过程各方面。深化认识、把准方针政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侨外工作重要论述,确保党的方针政策落地落实。注重实效、把牢创新理念,紧跟党委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热切期盼,探索开展全链条、全要素、全流程监督,在传承中发展、守正中创新。
二是监督与支持相统一,把握监督工作科学性。敢于监督、敢于亮剑,用足用好监督手段,打出依法监督“组合拳”,让监督长出“牙齿”,切实推动问题解决。善于监督、善于支持,坚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开展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中,实现与被监督对象相互补台、良性互动。精于监督、精于实践,讲究方式方法,注重调查研究,集中力量抓宏观、抓重点、抓大事,不干预日常行政事务,既敢于监督纠偏,又帮其出主意、想办法,真正实现正确监督、科学监督。
三是全局与重点相统一,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性。立足全局、放眼长远,胸怀“两个大局”,对表我省“十四五”规划,谋细谋深民侨外监督工作思路举措。立足本职、聚焦重点,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民生关切作为重点,统筹运用听取报告、执法检查、视察等方式,增强监督实效。立足实际、突出亮点,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带一路”建设、“后冬奥时代”旅游发展研究等方面持续加力,为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扎实提高人大社会建设立法工作质量
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景辉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立法的重要论述,为推进新时代立法工作尤其是社会建设领域立法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
一是加强党对社会建设领域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思想上同心同向,把党的领导作为首要原则,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坚持谋划上高度契合,以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为重点,确保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在立法中得到有效落实。坚持行动上高度自觉,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民生保障法规,落实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
二是把社会建设领域立法决策同改革发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运用法治推进改革,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一面镜子,适应社会建设贴近群众生活、诉求多元化的特点,统筹立改废释宣纂,发挥法治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作用。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和协同,结合社会建设改革实践审视各方面体制机制和政策规定,为人民幸福和社会稳定提供更为全面系统的制度保障。
三是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社会建设领域立法中的主导作用。要把主导作用体现在各领域、全链条,加强立项主导、起草主导、修改主导,拓宽法规起草渠道,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要推进立法由“大块头”向“小快灵”转变,坚持问题导向,选取一个或几个重点,有几条立几条,几条管用制定几条。要深入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展群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基层群众等发挥作用,真正做到“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聚焦“四个机关”要求加强人大自身建设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书平
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四个机关”要求,对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有以下思考。
一是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切实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人大工作关键是坚持以法定职能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不断深化政治理论武装,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研究思考。提高政治执行能力,把讲政治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落实权力机关要求,推动人大工作守正创新。准确把握人大机关的职能定位,真正抓住制约发展的根本问题,做好人民的代言人。处理好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密切与“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联系,努力形成各司其职、相互支持、共谋发展的工作机制。
三是加强工作机关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有效履职。立法工作着力打通“庙堂”和“江湖”,通过“开在家门口”的立法联系点、论证听证等机制,汇集群众原汁原味的意见建议。紧紧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开展全要素、全流程、全链条监督,真正发挥监督工作“法律巡视”利剑作用。决定、任免工作也应当充分对标“八个能否”标准,确保重大事项决定权、任免权正确行使,有效行使。
四是履行代表机关职责,服务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健全代表培训制度,利用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活动前学习等多种方式,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落实好联系工作制度,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情况记入履职档案,强化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责任意识。建立代表联系选民和选举单位登记制度,组织代表述职活动,健全代表退出机制,加强对代表的有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