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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管理处理好保护和发展关系

发布时间:2021-10-27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中国,地大物博,自然资源丰富。究竟多“大”、多“博”,答案终于揭晓。10月21日,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这是国务院首次就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专项报告。

  我国的国有自然资源总量非常庞大、种类非常多、分布非常广,由于过去分散在不同部门管理,在统计口径、统计标准上都不太一样,相互之间衔接不够,数据基础比较薄弱,摸清这份“家底”并非易事。此次,这份全口径的专项报告让全体人民对国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情况全貌有了整体性的认识。

  分组审议中,委员们认为,专项报告比较详细地报告了有关自然资源的管理、保护、利用及法治建设等情况,数据详实,重点突出,提出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符合实际。同时,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资源环境的形势仍然比较严峻,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围绕如何进一步管理好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委员们给出了多方面的意见建议。

  夯实资产管理工作基础

  不同于其他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是一种特殊资产,具有天然性,因此对自然资源资产也必须采取特殊的管理方式。委员们建议,要以此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为基础,加快推进相关改革,不断理顺管理体制机制,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多位委员在发言中都强调要进一步夯实国有自然资源的资产管理基础工作。

  张毅委员建议夯实实物量统计数据,深入研究价值量核算方式,不断探索资产价值的实现路径。同时,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生态补偿机制,畅通资源到资产再到资本的渠道,真正做到“资源有价”,努力实现完整保护、合理开发和高效利用。

  “要深化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扎实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等统计工作,加快自然资源资产负债研究,在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分步实施的基础上探索价值量核算。”李锐委员建议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专项报告编制模板,并指导各地规范编制格式、完善编制内容。

  完善自然资源法律制度

  报告指出,目前,我国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完善。自然资源政策规定有些不能体现新的要求,有些体现地区差异不够,有些还存在法律空白。

  分组审议中,委员们建议要结合实现“双碳”目标、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加快国家层面的自然资源领域立法修法,完善各类自然资源法律制度体系,依法推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同时,加强执法监管和审计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应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体系进行必要的整合。”那顺孟和委员建议对以生态功能价值为主的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包括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地、国家公园、湿地、野生动物保护等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系统整合,编纂形成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法典,既独立成篇,又有机联系。

  实现自然资源生态价值

  对于国有自然资源,不光要保护,还要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分组审议中,多位委员就如何探索实现国有自然资源生态价值提出了意见。

  “在国有自然资源的利用方面,集约有效利用不足。”朱明春委员指出,国有自然资源集约、有效的利用,是对高质量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支撑,现在这方面做得很不够,总体上还是比较传统、粗放式利用,效率比较低,有时存在比较多的浪费现象,这也是下一步努力的方向。要探索自然资源生态价值的实现。提出“双碳”目标后,这个任务更加迫切,也更有意义。

  “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主要有两种功能价值:一是具有生态功能价值,主要体现公益性;二是具有经营性,主要体现经济性。两类资产要分清不同用途,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和考核监管模式。”那顺孟和建议进一步厘清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不同性质和功能,进行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分类监管。对于前者,要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加强监管、加强保护和修复;对于后者,要更好发挥市场的作用,进一步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推进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资产的使用效率。(记者 朱宁宁)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110/26a4ca79d9d14d388512e99348eed39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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