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立法工作呈数量多、节奏快、质量高的特点;监督有力有效,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改革攻坚;人大代表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植根”人民之中,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近年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加强人大理论工作研究,在传承中发展,在创新中实践,推进人大工作的与时俱进。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要求,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谱写新时代深圳人大工作新篇章。
将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的优势,更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保证。多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部署、市委工作安排,自觉通过法定程序实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全方位,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以立法工作为例,市人大常委会严格执行重大立法事项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编制立法规划、制定立法计划、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立法事项、立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等,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尤其是遇到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先行先试,在向市委请示报告时,把问题找准,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者建议,为市委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去年初,深圳把优化营商环境列为“一号改革工程”,并推出涉及14个重点领域,共提出210项具体改革举措。为更好落实这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相继制定和修订了《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为改革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成为全社会一体遵循的法律规则。
立足创新变通 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
改革创新是特区立法的使命,深圳取得特区立法权以来,三分之一的立法开创全国先河。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立足变通创新,找准先行示范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发挥好特区立法权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深层次矛盾、突破改革发展瓶颈方面的优势,助推深圳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
比如,《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创设了“个别征收+行政诉讼”制度以破解拆迁难题,为深圳在全国率先探索城市更新市场化运作路径提供了法治保障。《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在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行政处罚的违法经营额计算标准、知识产权合规性承诺制度等方面作出了变通上位法相关规定的制度设计,为深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
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抓住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推动深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去年,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对深圳外贸企业造成较大冲突,为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全市进出口贸易稳定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深圳外贸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多次展开调研,收集整理了21条意见建议转送市政府处理落实。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大的意见建议,采取了重点建立产业链“链长制”、开通“深圳数字外展服务平台”、首创跨境缴税等举措,稳定外贸基本盘。数据显示,2020年深圳外贸进出口总值3.05万亿元人民币,较2019年增长2.4%,展现强大韧性。
在民生方面,市人大常委会在食品安全、高中教育、高水平医院建设等方面,通过执法检查、视察调研、专题询问等方面展开监督,推动民生难题的解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融入履职实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为新时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提供了指引和遵循。
深圳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融入到履职全过程各方面,使人大各项工作更好体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利益、激发人民创造。
民意是立法工作的基石。当前,深圳建立了240多个社区立法联系点和10多个企业立法联系点,“高大上”的立法工作,成为群众的“身边事”,立法更加接地气。
民生实事是政府贯彻共享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民生实事如何才能更符合民需,贴近民心?当前,民生实事票决制正在全市各区全面票开,民生实事从“政府拍板”到“代表票决”,由“为民作主”到“由民作主”。
上月底,深圳市区级人大代表换届投票日中,238.3万名选民踊跃参与投票,投票率达89.8%,投票人数创历史新高,这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最生动、最直接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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